说起宋代的州县司法情况,腐败问题其实挺让人头疼的。朝廷那是下了血本想维稳,也想了不少招子防贪反腐,可基层的衙门还是乱糟糟的,甚至有些案子的腐败程度已经很吓人了。本来法律是拿来管国家治社会的基石,可到了宋朝,很多法令就成了干巴巴的纸,制定的东西和实际干活的情况相差十万八千里,甚至还背道而驰。 不过宋朝还是搞了点创新的,比如搞了个翻异别勘制,就是犯人不服初审翻供说冤的话,就给换个人重新审一审,这就为了防止冤假错案。另外还弄了个回避制度,尽量把法官和当事人隔开,免得手脚不干净。朝廷是想通过这些规矩搭个相对公正的台子,虽然执行起来也有很多难处,但这些经验好歹留给了后世的改革者。 总的来看,宋朝法律体系的复杂和频繁改动也是个大问题,好多法令根本落不了地。大家渐渐不信任法律了,它的权威性也就大打折扣。司法腐败虽然有历史根子在里面,但宋朝在制度上确实做了不少努力。可惜因为执行上的麻烦太多,这问题还是反复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