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呈现:精心设计的“免费陷阱” 2024年下半年,一场打着“免费赠送”旗号的活动在陕西岐山县及周边乡村陆续出现。犯罪嫌疑人吴某、王某、陈某驾车流窜各乡镇,专挑老年人聚集场所开展所谓“宣传活动”。他们从网络渠道低价购入普通炒菜锅和菜刀套装:炒菜锅成本约19元、菜刀套装约32元,却在现场宣称是原价698元、具有“养生功效”的“高科技产品”。 该骗局的关键环节是所谓“诚意金”。为打消老人顾虑,吴某、王某在现场进行夸张表演,声称“谁收钱谁是孙子”,甚至当众扇自己耳光,以此证明“只送不卖”。随后又以“数量有限、避免重复领取”为由,要求老人先交300元“诚意金”,并刻意让没有带现金的老人回家取钱。 二、作案手段:分工明确的流窜诈骗 该团伙作案流程衔接紧密、分工清楚。老人交钱后,吴某等人并不马上离开,而是借口“检查质量”,引导老人拆包装、转移注意力。同时,负责驾车的陈某提前启动车辆,三人趁乱携款迅速离开。等老人反应过来,诈骗分子已不见踪影。 经查,截至案发,该团伙共骗取317名老年人钱款9.75万元。受害者多分布在岐山县及周边村庄,以信息相对闭塞、注重实惠的农村老年人为主。案件也折射出农村地区涉老诈骗的现实风险。 三、侦查突破:卧底取证的关键作用 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遇到多重难点:嫌疑人流窜作案、受害人分散且记忆不清,取证压力较大。为打开局面,岐山县公安机关采取“卧底”方式开展侦查。 派出所食堂一名老年女职工伪装成村民,携带隐蔽设备进入现场,完整记录了团伙从“免费赠送”宣讲、扇耳光发誓“退钱”,到收钱后趁乱逃离的全过程。这份关键证据为后续定罪量刑提供了有力支撑。吴某等3人再次在某村出现准备作案时,守候民警当场将其抓获。 四、法律定性:检察机关的专业介入 案件侦破后,准确定性成为关键。岐山县公安局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邀请检察机关依法介入,推动侦查方向更聚焦、证据更扎实。 岐山县检察院检察官杨浠在协作会议上指出,本案重点不在锅和刀本身的价值,而在于嫌疑人虚构“退款”等事实,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依据此思路,公安机关调整取证重点,采用表格化提纲对317名被害人进行集中高效取证,同时收集未交钱村民的证言,完善证据链条,更印证话术的一致性与作案的预谋性。 2024年12月15日,公安机关以吴某等3人涉嫌诈骗罪将案件移送岐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提出应按“销售伪劣产品罪”定性,但检察机关在证据与法律分析基础上,坚持以诈骗罪认定,确保指控准确。 五、普法意义:法治宣传的生动教材 2025年11月4日,在法治宣传教育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岐山县检察院在乡村集市开展普法活动。检察官将涉案炒菜锅和菜刀作为展品,以案释法,向群众讲清作案套路与识别要点,把抽象法条转化为直观案例,对提升农村地区老年人防诈意识具有现实意义。
涉老诈骗往往利用善意与信息差,单次损失不一定高,却足以刺痛民生底线。把案件讲清楚、把套路拆明白、把责任链条压实,才能让“免费”的噱头回归理性,让集市的烟火气更安心。对基层而言,普法不是一次性宣传,而是持续推进的长期工作;对家庭而言,多一句提醒、少一次侥幸,往往就是守住老人钱袋子与尊严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