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SU7 Ultra“挖孔机盖”纠纷一审判决:解除购车协议获支持,虚假宣传等主张未获采纳

备受关注的小米SU7 Ultra"挖孔机盖"消费者维权案迎来阶段性进展。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26年2月12日作出的一审判决显示,法院在支持解除购车合同的同时,驳回了车主关于虚假宣传、违约赔偿等三项诉讼请求。

这一判决为持续近一年的消费争议提供了司法认定,也引发了社会对新能源汽车营销宣传规范的深入思考。

案件缘起于2024年小米SU7 Ultra发布后,部分准车主发现量产车"挖孔机盖"的内部结构与发布会展示存在差异。

争议焦点集中在厂商将宣传用语从"高效导流"调整为"部分气流导出和辅助前舱散热",车主认为这一变更构成虚假宣传。

法院审理认为,新能源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原型车与量产车的功能差异属于合理范围,且厂商已明确提示两者区别。

从司法认定来看,本案的关键在于举证责任的履行。

法院指出,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未能提供"高效导流"的具体参数标准及被告未达标的确凿证据。

同时,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风洞实验报告证明,涉案车辆确实具备气流导流和散热功能。

在法律层面,宣传用语的变化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单纯表述调整不必然等同于虚假宣传。

该判决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近年来,随着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快速发展,厂商宣传话术与实际功能的匹配度成为消费纠纷高发领域。

业内人士指出,车企在产品推广中应当避免过度营销,对可能影响购买决策的核心参数需保持表述一致性。

监管部门也应完善标准体系,为汽车功能宣传提供量化依据。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一审判决已出,但车主维权行动仍在继续。

原告方已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法律专家表示,此类案件的处理需要平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企业创新空间,既要防止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也要为新技术应用保留合理容错空间。

这起尚未尘埃落定的案件,不仅关乎个案中消费者权益能否得到维护,更折射出新兴产业发展中规则建设的紧迫性。

当技术创新的速度超越制度完善的步伐,市场主体各方都需要在探索中寻找平衡点。

企业应当以更审慎的态度对待产品宣传,消费者需要提升理性判断能力,而法律和监管则要为公平交易提供更清晰的准绳。

唯有多方协同,才能让技术进步真正转化为消费者福祉,推动产业在规范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