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下午,上海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民盟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姚卓匀代表在发言中聚焦老龄化社会的养老服务保障问题,提出加快培育壮大老年人意定监护社会组织的建议。
当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2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3%。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失智失能老人、抚养残障子女的老人、失独老人等特殊群体数量持续增长,对专业化、持续性养老服务保障的需求日益迫切。
民法典实施以来,意定监护制度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了法律养老服务的制度保障。
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一定成效。
然而姚卓匀代表在调研中发现,自然人担任监护人存在持续性弱的问题,中途撤改和纠纷时有发生。
相比之下,专业社会组织具有稳定性强、服务专业、社会资源丰富等优势,能够有效弥补公职监护与政府服务的不足。
但目前意定监护社会组织的发展仍面临三大突出问题。
首先是专业化水平不足。
由于意定监护服务规范与尽职标准尚处摸索阶段,现有社会组织在服务模式、内容、标准等方面差异明显,加之缺乏系统培训和专业人才,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其次是组织数量严重不足。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仅北京、上海、广州等少数地区有从事意定监护服务的社会组织,总数不足20家。
以上海为例,2019年成立的全国首家专业监护社会组织,今年1月的咨询量已达去年全年监护签约量的80%,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第三是社会支撑体系薄弱。
民政部数据显示,老年人失能失智后带病生存期超过8年,长期稳定服务需要自主营收平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但目前监护服务收入较低,难以支撑服务队伍稳定发展。
同时,民政、医疗、金融等政务窗口缺乏意定监护信息共享机制,导致社会组织履职时频频受阻,影响社会公众信任度。
姚卓匀代表特别指出,民法典规定失智者造成他人损害一律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但责任甄别和隔离机制的缺失,使社会组织不敢扩大服务规模,制约了行业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姚卓匀代表建议,应尽快建立健全意定监护服务规范和标准体系,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同时,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探索建立合理的服务收费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此外,还需推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组织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从长远看,培育壮大意定监护社会组织,不仅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现实需要,更是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这需要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协同发力,形成合力。
当"老有所护"成为民生考卷的必答题,意定监护制度的深化与创新已不仅是法律议题,更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
如何在制度设计上兼顾人性化与可行性,在资源分配中平衡公平与效率,需要立法者、执行者与社会各界的持续探索。
这条护航夕阳红的道路,终将映照出一个国家对待生命尊严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