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于今日正式对外发布。该指引文件的出台,旨帮助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有效识别和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促进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创新发展。 互联网平台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基础设施,连接着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及从业人员等多元主体。平台经营者凭借平台规则、数据资源、算法技术等手段,对平台竞争生态具有显著影响力。一旦平台经营者实施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将直接损害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近年来反垄断执法实践表明,互联网平台经济体现为有别于传统行业的竞争特征。平台领域垄断行为在类型、表现形式及危害后果诸上均存在特殊性。随着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涌现——竞争行为日趋复杂多样——平台经营者对于如何准确识别垄断风险、厘清行为边界的需求愈发迫切。此次发布的指引正是对现行反垄断合规制度的继续细化完善,有助于回应市场主体关切,为平台经营者提供精准的合规指导。 根据指引要求,平台经营者在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时,应当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项基本原则。平台经营者需切实履行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合规制度,强化合规管理机制,实现规则公平、算法向善、竞争合规的目标。指引明确禁止平台经营者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能力、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手段从事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 指引重点规范了四类垄断风险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这些规定为平台经营者划定了清晰的合规红线。指引将反垄断法的核心法律条款转化为具体可识别的行为标准,增强了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 针对平台经济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和竞争规律,指引创新性地提出了八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类型。这些风险类型包括:平台间通过算法达成的共谋行为、组织或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实施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对竞争对手实施封禁屏蔽、强制商家二选一、要求全网最低价以及实施差别待遇等行为。这些具体示例为平台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提供了操作性强的实践指南。 业内专家认为,指引的发布表明了监管部门对平台经济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既遵循反垄断监管原则立场,又充分考虑平台经济的创新特性。通过明确行为边界,指引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同时,指引也为平台经营者提供了合规经营的明确预期,降低了企业的合规成本和法律风险。
这份指引既强调规范——也着眼发展——可视为平台经济的“安全带”和“路线图”。当算法运行更有边界、创新回到公平竞争的轨道,中国数字经济才能走得更稳、更远。其意义不仅在于纠正不当竞争带来的市场偏差,也在于推动大型科技企业与公共利益之间形成更可持续的平衡与共处方式,为全球数字治理提供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