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又出了些幺蛾子。2026年3月,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就对负责这次债券管理的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了警示函。事情是这么回事,联储证券把自己当成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这期间呢,工作没到位。 先说募集资金这一块,监管得太松了。他们没按照规定去监督发行人怎么花钱,这是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5号文、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110号文的相关条款。不仅如此,联储证券在报告披露方面也有毛病,给发行人要求的临时报告老是拖拖拉拉没及时公布。 这两个毛病加起来,就是没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给执行到位。既然违反了规定,监管局当然要对他们采取措施。鉴于他们这一次的表现实在差强人意,监管局决定给他们一个警示函。 联储证券以后可长点心吧,一定要好好尽职调查。也给其他公司提个醒,以后工作做细点儿。如果联储证券对这次的处罚不服气,他们可以在收到决定书的60天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不过不管他们做什么决定,这个监督措施还是得继续执行下去。 这次事情发生在2026年3月12日,那一天正好是3月12日星期六,也是2026年3月的第6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