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加力推进改革授权落地 “8+N”制度创新释放高质量发展动能

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载体,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自2019年揭牌以来,始终承担着破解行政壁垒、探索区域协同发展新路径的使命。在"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创新理念指导下,示范区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实现了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释放; 制度突破是示范区的核心优势。中央区域办先后下达三批共26项国家层面改革授权,涵盖统一大市场建设、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其中,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跨省联合审查等7项新机制,有效解决了长期制约区域发展的行政分割问题。这种"政策试验田"模式,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改革成效直接体现在经济发展质效上。2025年示范区GDP达571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速领先长三角平均水平。更值得关注的是创新要素的集聚效应,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成立之初增长1.4倍,华为练秋湖研发中心等重大平台形成强力辐射。嘉善祥符实验室的跨域服务占比超50%,印证了协同创新的深度突破。 民生领域的制度创新同样亮眼。72项公共服务共建清单落地实施,省际交通、医疗、养老等关键民生事项实现突破性进展。566家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医保结算,1009家药店实现异地购药报销,这些"看不见的基础设施"大幅提升了区域宜居度。 面向"十五五",示范区已明确三大攻坚方向:编制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制度供给,制定用地保障清单破解空间约束,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集群。水乡客厅"方厅水院"的建成运营,标志着示范区正从制度创新向功能培育深化转型。

长三角一体化绿色示范区的实践表明,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通过"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探索,示范区成功实现了从行政分割向协同融合的转变,传递出巨大的发展潜能。进入"十五五"时期,示范区将继续深化改革授权的落地,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借鉴。这既是示范区自身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必然要求,更是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