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从普陀区光复西路开始的,居民发现小区综合楼二层的部分房子登记在业主委员会名下,却被海鑫居民委员会当成办公室用了。原本大家都能进的活动室现在也得预约,而且晚上8点就关了门。很多上了年纪的人本来想晚上出来运动运动,现在天气又冷,只能硬撑着在户外待着,心里肯定急得慌。大家伙儿质疑的是,这地方到底是咋管的,是经过业主同意了吗?毕竟这是大家伙儿的共有资产,使用权理应由咱们自己说了算。 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来房子是业主的,但是居委会办公场地不够用,就硬给占了。这就好比你家的东西被别人拿着用了,名义上还是你的。深层原因还挺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肯定是一方面,老小区配套少;还有就是业主委员会和居委会在处理这事的时候没规矩,两边都不清楚该听谁的;最后就是平时征求大家意见不彻底。 影响也是挺大的,特别是对那些老年人来说,本来想去活动室放松一下的需求没得到满足,生活质量肯定受影响。以后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社区里的老人多了,这种问题就更得重视。而且资产使用不透明的话,容易伤了大家伙儿的心,以后社区治理肯定更难搞。 想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光靠喊口号,得从制度上下功夫。比如得把《物业管理条例》里那些模糊的地方给弄细了,哪些事儿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决定得写清楚。管理上居委会和业委会也得好好商量商量,以后凡是用公共空间得先通知一声、听听意见、最后再公示一下。 服务上也得优化优化,政府能不能帮着想想办法?实在不行的话,是不是可以把办公的地方腾出来租给别的单位?或者把旧房子改改?这样既能解决办公问题,也能让活动室重新对居民开放。 说到底,社区治理就是城市治理的最后一道坎儿。虽然这次事儿看着不大,但确实暴露了不少问题。只有把法治精神和民主原则都落实了,才能真正实现大家一起建设、一起管理、一起分享的目标。让每一处公共空间都能让人觉得温暖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