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点多面广,合同、项目、资产处置等事项专业性强。一些地方长期存程序不规范、文本不严谨、权责边界不清等情况,容易造成资产流失、债务风险和矛盾纠纷。尤其在集体经济加快发展、资源要素流转更频繁的背景下,合同条款不完整、签审脱节、监督链条断档等问题更容易被放大,成为基层权力运行中的突出风险点。 原因:一是基层法律服务供给相对薄弱。村级干部面对复杂合同、招投标、资产出租出让等事项,往往缺少系统的法律把关,容易出现“凭经验办事”。二是制度流程约束不够强,部分环节仍存在“先签后审”“先付款后补手续”等惯性做法,风险往往在事后暴露,治理成本随之上升。三是监督协同不足。法审、财务报账、纪检监督等条线衔接不紧,容易出现管理空档,使“小微权力”运行缺少可追溯、可问责的支撑。 影响:龙游县的实践显示,将合法性审查前置并制度化,能够明显提升风险识别和拦截能力。据介绍,体系运行以来,全县审查村(社)级“三资”涉及的事项1152件,形成审查意见1389条,拦截高风险合同181件,规避资金风险近亿元。更关键的是,审查把关不仅减少直接经济损失,也压缩了争议空间:合同文本更规范、决策过程更透明,群众对集体资产处置的信任度随之提升,有助于把矛盾化解在源头。 对策:针对“有人审、按清单审、按流程审、审后能管”目标,龙游县从队伍、制度、机制三上系统推进。 其一,强化专业支撑,解决“谁来审、审得准不准”。村级层面,建立以村“两委”为主体、村法律顾问为核心,法律明白人、组团联村干部等共同参与的审查服务团队,形成日常事项随时咨询、重点合同集中把关的工作方式。在乡镇层面,实行“分区划片”引入法律工作者包干负责,并配套考核约束,推动服务质量提升。同时探索“1+N”协同模式,由乡镇党政办牵头,联动司法所、公职律师及部门专家,对重大、复杂事项开展联合评估,提高审查的专业性与一致性。湖镇镇通过“监地协作”整合公职律师资源,实现辖区44个村社法律审查服务全覆盖,说明了基层法治资源统筹使用的思路。 其二,完善规则清单,明确“审什么、怎么审”。当地出台专项指导意见,将合同签订流程固定为“村集体起草—法审团队把关—联席会议议定—盖章生效”四个步骤,明确程序不得倒置,推动风险控制前移。同步梳理村级合同、村规民约、村民决议等标准化清单,明确审查要点、责任边界和材料要求,减少随意性,增强可操作性。并以“一单一书一图”推动流程可视化、要点通俗化,便于基层干部按流程执行,提升落实一致性。 其三,建立闭环管理,解决“审了不落地”。龙游县推动“法治审查—报账审核—监管督察”贯通联动,明确集体经济合同须附法审意见书方可进入报账支付,从制度上堵住“签完再说、付了再补”的漏洞。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将法审执行情况纳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重点,对审查走过场、违规操作等行为严肃问责,以监督力度保障制度执行。 前景:从治理逻辑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既关系基层经济运行的稳定,也关系基层治理能力提升。龙游县把合法性审查从“可选”变为“必过关”,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更稳定的制度环境,也为乡村振兴中资源要素规范流转夯实了法治基础。下一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类型更加多元,审查体系仍需在数字化台账、合同范本更新、风险分级处置、跨部门数据共享各上持续完善,并深入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推动风险治理从“个案拦截”向“系统预防”延伸。
龙游县的探索表明,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治理各环节,既能有效防范风险、维护群众权益,也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更稳定的支撑;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背景下,这种以制度完善回应治理痛点的做法,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