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白皮书阐明中央对香港国家安全根本责任 香港国安法成由乱及治关键转折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发布《“一国两制”下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白皮书,系统说明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区国家安全事务中的根本责任,并对香港国安法的制度设计思路与实施成效作出阐释。 从法律基础看,中央政府对所属地方行政区域维护国家安全负有根本责任,这个原则在宪法、香港基本法、香港驻军法和国家安全法中均有明确规定。涉及的制度安排既体现国家主权要求,也为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提供法律支撑。 香港国安法出台有其现实背景。2019年“修例风波”后,香港安全形势持续恶化,反中乱港势力活动加剧,外部干预上升,国家安全面临突出风险。,中央政府于2020年以“决定+立法”的方式制定香港国安法,旨在回应“一国两制”实践中暴露出的国家安全问题。 香港国安法的重要制度安排之一,是建立中央与特区两个层面的维护国家安全执行机制。白皮书指出,该法明确中央政府对特区有关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同时规定特区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并授权特区对绝大部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相关设计强调坚持“一国”原则、尊重“两制”差异,在守住国家安全底线的同时,保障香港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这种安排也反映了中央对特区的信任与授权。 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社会面风险得到遏制,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活动受到有力打击,社会秩序逐步恢复。另外,中央通过“决定+修法”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从制度层面堵塞反中乱港势力借选举进入特区管治架构的渠道。经完善的选举制度补齐原有漏洞,强化维护政权安全的制度屏障,确保香港管治权掌握在爱国者手中。

白皮书以制度安排和治理效果回应关切,强调国家安全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基础,中央负根本责任、特区担宪制责任是应有之义。实践表明,守住安全底线,才能拓展发展空间;夯实制度根基,才能凝聚社会共识。把握“稳”与“进”的关系,香港才能在法治轨道上巩固由治到兴的势头,推动“一国两制”在新起点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