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北京的新华社给我们发了个通知,市场监管总局这边出了个新的规矩。王悦阳记者从那边打听出来,国务院那个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最近刚给大家发了个指南,专门管咱们老百姓用的水、电、气、暖和这些事。 过去大家觉得公用事业领域有个自然垄断的特点,就是很难让别人插一脚。最近因为这事儿闹腾得挺凶,好多公用事业的经营者总想把手伸得老长,要么给上下游的商家设门槛,要么直接把别人赶出局。再加上这种行业又有公共性、地域性和政策性这些特殊属性,干的坏事儿表现得都不一样。 这份指南一共有七章50条,特别针对这些问题把执法经验总结了一下。它把公用事业领域的垄断行为认定规则细化得特别清楚,给咱们执法的人和企业合规经营都指了条明路。 它主要讲了六个方面:比如怎么定市场范围、怎么判断谁说了算、还有签协议和滥用特权的事儿。尤其是像瓶装液化气那种容易签垄断协议的行业,还有水电气热这些爱干限定交易、搭售或者加不合理条件的事儿,这次都把具体表现形式给写明白了。 最后它还提醒咱们企业要搞合规建设、鼓励协会来帮忙管管、多宣传正面案例、还得让社会上的人能随时监督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