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创新巨灾保险机制 为600万群众织就民生安全网

地处乌蒙山腹地的云南省昭通市,地貌类型复杂,山高谷深、河谷纵横,地震、洪涝、冰雹、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风险叠加,是全国自然灾害易发区之一。

多年来,重大灾害对群众生命财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造成冲击,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始终是地方治理的重点课题。

如何在灾害来临时既“救得急”,又能在灾后恢复中“兜得住”,成为推进公共安全治理现代化必须回答的问题。

一、问题:单一救助模式难以满足高频灾害下的保障需求 长期以来,灾后救助主要依托财政资金安排与社会力量帮扶,能够在关键时刻解燃眉之急,但在现实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短板:其一,救助资源统筹不易,面对多点散发、反复发生的灾情,覆盖面与补助标准难以稳定匹配;其二,资金拨付流程环节多,部分受灾群众在修缮房屋、恢复生产等方面存在“等资金、等手续”的时间成本;其三,灾害损失类型多元,除房屋损毁外,人员伤亡救助、临时安置、生活必需支出等需求更为迫切,单靠一次性补助难以形成持续支撑。

对于部分基础薄弱地区而言,灾害冲击还可能诱发或加剧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风险。

二、原因:风险高度集中叠加,需要可持续、广覆盖的制度性安排 昭通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灾害风险具有“高频、广域、链式”的特点:强降雨易触发山洪与地质灾害,局地极端天气可造成冰雹、风灾等突发损失,地震风险又使灾害不确定性显著增强。

与此同时,城乡发展水平不均衡,农村地区住房抗灾能力、家庭风险抵御能力相对较弱,一旦发生灾害,损失更易外溢到教育、医疗、生产经营等方面。

基于此,当地在调研论证中形成共识:在继续完善应急救助体系的同时,需要引入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以制度化、标准化方式提升“保障的确定性”和“救助的时效性”,让公共财政从“事后补救”更多转向“事前统筹、风险转移”,从而增强制度韧性。

三、影响:财政“杠杆”叠加保险“工具箱”,提升救灾效率与民生获得感 据介绍,昭通推动政策性巨灾综合保险试点,形成“政府统一投保、保险机构共同承保、受灾群众统一受益”的运作框架,并配套技术规范、操作指南和相关标准,推动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统筹保障。

该模式的核心在于:以政府统筹扩大覆盖面,以标准化流程压缩赔付周期,以综合保障设计回应多元需求,推动“灾后补助”与“保险赔付”衔接互补。

实践中,保险理赔的时效优势较为突出。

灾害发生后,由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程序触发理赔条件,保险机构迅速开展查勘定损、资料核验与赔付,有的赔款可在数日内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账户。

比如,永善县一户群众遭遇冰雹导致屋顶受损,在村组协助和理赔人员查勘后较快获得赔付;又如,鲁甸县发生滑坡后,相关部门与承保机构联合查勘取证,启动赔付程序,帮助受灾家庭尽快安排修缮与生活支出。

多起案例显示,标准化、可预期的赔付机制,有助于缓解灾后“资金断档”的焦虑,提高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的主动性。

从治理层面看,巨灾保险试点还带来三方面溢出效应:一是推动跨部门协同更加紧密,灾情核实、理赔触发、资金拨付形成闭环;二是促进风险管理前移,保险数据与灾情数据的汇聚,有利于完善风险地图、改进隐患治理;三是公共资金使用方式更趋精准,通过“以小撬大”的风险分担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保障效率与确定性。

四、对策:在制度落地中抓住“覆盖、标准、监督、服务”四个关键 为让制度更贴近基层、真正发挥普惠效应,当地在推进过程中需要持续把握四个关键点: 一是坚持广覆盖与公平性导向。

面向城乡一体统筹推进,避免保障“只覆盖少数、遗漏多数”,特别要关注农村低收入群体、特困供养对象等风险脆弱人群。

二是完善标准体系与触发机制。

明确灾种范围、理赔条件、核损口径和服务时限,减少解释空间,提升执行一致性,确保“该赔的赔到位、该快的快起来”。

三是强化监督评估与信息公开。

围绕投保资金使用、承保机构服务质量、赔付时效与准确性开展常态化评估,推动理赔流程公开透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发挥村组干部、网格员等前端力量作用,做实宣传解释、灾情报送、资料协助,减少群众在理赔中的“跑腿成本”,让制度更可感可及。

五、前景:从灾后补偿走向综合风险治理,公共安全保障有望形成可复制经验 从更长周期看,巨灾保险不是对传统救助的替代,而是补位与升级。

随着试点推进,昭通若能进一步在灾害预警、工程治理、风险减量与保险定价之间建立更紧密的联动机制,将有望推动公共安全治理从“灾后处置”为主转向“事前防范、事中响应、事后恢复”并重。

下一步,制度完善的重点或将集中在:扩大对常见灾种与关键财产损失的覆盖边界,提升应急救助与保险赔付之间的衔接效率,探索将风险减量成效纳入保障机制激励,推动形成“减灾—保障—恢复”相互促进的闭环。

同时,在确保财政可承受、风险可计量、服务可持续的前提下,昭通的实践也有望为灾害高风险地区完善普惠型公共安全保障提供借鉴。

昭通市巨灾保险制度的成功实践,生动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具体体现。

这一创新举措不仅为当地群众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更为全国探索金融服务民生、市场机制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类似的制度创新必将为增进民生福祉、提升治理效能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