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最近作出了一个重磅裁定,说是把LV这些奢侈品牌的包改制一下给自个儿用,根本不算侵权。 事情是这样的,韩国有个专做改包的人,他2017年到2021年这段时间,帮客户拿旧包改造成各种尺寸、款式甚至用途不一样的新包袋、钱包啥的。他给别人收费也不便宜,从最低10万韩元(合人民币479元)到最高70万韩元(合3353元)不等。 结果到了2022年,LV这牌子不干了,说这人这样折腾包削弱了人家品牌的识别能力,也没法保证质量,就是侵犯了商标权。以前底下的一审和二审法院都站在品牌那边,判这人不能再干了,还得赔给LV公司1500万韩元(差不多7.2万元人民币)。这人不服气,一路上诉到了最高法。 最高法这回定了调子,说那些本来就是人家个人的奢侈品包,主人提出来要改一改拿回去私用,哪怕包上还留着那些Logo,也不叫“使用商标”,所以不算侵权。不过最高法也留了个心眼儿,要是这改包的人在整个过程里占了主导地位,还打算把改好的包拿去市场上卖钱,那可就不一样了,那肯定就是在侵权。 这是韩国司法系统在处理这种奢侈品改包官司里头的头一回判决,算是给大家划下了一个法律的新口子。按照韩联社的说法,这就给以后大家想改改自己的名牌包或者卖这种改完的包包提供了一个法律的评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