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中院探索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机制

你知道吧,今年2025年,梅州有个事儿登上了中央政法委的《长安》杂志,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他们把实质性解决争议和一次性解决争议作为标准。这个做法挺特别的,探索出了非集中管辖法院参与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机制,还有诉前、诉中、诉后全程协调化解的机制。这样一来,行政争议就能在源头就地化解。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构建了党委领导的多元解纷格局,积极争取党委支持,推动市委平安办出台了相关工作实施意见。他们给行政争议导进了综治中心平台,还联合司法局组建了专业调解团队,加强与行业性和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对接。同时他们也推动了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有效衔接,建立了行政争议诉前转递行政复议机制。最高院也在里面发挥了作用。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专门在非集中管辖的基层法院设立了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中心,这样就方便群众就近解决问题了。对于一些复杂的行政案件,他们还推行“示范判决+类案调解”的工作模式。整个过程中,他们坚持调解贯穿始终。承办法官也是全程包案调解的,通过当面释法答疑、提供类案参考等方式促成纠纷实质化解。这篇文章是由何苑妮撰写的,来源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这个做法确实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