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大汶河是黄河下游重要支流,也是泰安的生态骨架与发展轴线。
受长期生产生活方式影响,部分滩地一度出现违规垦种、乱搭乱建、废弃设施遗留、历史采砂坑等现象,局部区域阻水片林压缩行洪空间,河道行洪能力与生态承载力受到影响。
滩地“散、乱、占”的叠加问题,不仅增加汛期风险,也造成生态破碎化,制约河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原因:一是历史耕作惯性与短期收益驱动交织,滩地被当作“边角地”“增收地”,导致管理边界模糊、违规使用易发多发。
二是河湖治理曾更多聚焦“点状清理”,缺乏面向流域的系统治理抓手,易出现整治反复。
三是滩地涉及主体多、跨界多,单一行政单元难以形成合力,监管链条若不闭环,问题容易回潮。
影响:从安全层面看,滩地被无序占用会挤压行洪空间,形成行洪“卡点”,极端天气下隐患更为突出。
就生态而言,砂坑、废弃道路和硬化设施破坏河岸连通性,影响植被恢复与生境稳定。
就发展而言,滩地利用无序导致资源低效甚至透支,难以实现从“资源占用”向“价值转化”的升级,群众获得感也难以持续提升。
对策:泰安将滩地集中整治作为带动全域河湖治理的关键抓手,形成“高位统筹—责任下沉—跨界协同—闭环监管”的治理链条。
一是强化统筹推进,压实责任体系。
将滩地整治纳入年度重点攻坚任务,通过河长令等制度化方式推动落实,建立“市统筹、县主抓、乡落实、村管护”的四级联动机制,推动河长下沉一线排查整治,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点、管护到位。
针对跨区域河段,建立共建共治机制,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同步排查、同步整治、同步监管,减少治理盲区。
二是坚持精准施策,突出清障治乱。
围绕违规建筑、阻水片林、废弃设施、采砂坑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多轮专项整治,建立问题、责任、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与复核回访,推动整治从“清理一阵”转向“管住长久”。
对历史遗留砂坑等问题以生态回填、植被恢复等方式修复,着力恢复河道行洪能力与滩地生态功能。
据介绍,累计投入人员和机械力量,整改滩地及周边河湖问题1000余处,清理阻水片林31处,恢复行洪断面22万平方米。
三是推动价值转化,拓宽治河兴民路径。
在确保生态底线和行洪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生态保护+产业融合”。
一方面,推动滩地规范流转与统一管理,引导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因地制宜发展适宜作物,规模化种植兼具生态与经济效益的中草药、特色蔬菜等,既减少无序耕作对生态的扰动,也提升土地利用效益。
另一方面,结合沿线历史文化与生态景观资源,推动滩地生态与水文化、旅游休闲有机衔接,串联周边景点形成线路,培育“可观、可游、可参与”的公共空间和消费场景,使大汶河的生态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优势。
前景:从治理逻辑看,滩地是“四乱”问题的集中区,也是河道生态修复与行洪安全的关键带。
以滩地为载体推进系统治理,有利于形成可复制的流域治理路径:用制度压实责任,用专项行动解决存量,用闭环监管防止反弹,用产业与公共服务提升治理的可持续性。
随着治理向精细化、常态化推进,叠加生态修复的长期效应,大汶河有望进一步巩固“安全河、生态河、富民河”成效,并在防洪减灾、生态廊道建设、乡村振兴与文旅融合等方面释放更大综合效益。
泰安市大汶河滩地整治的成功实践,为新时代河湖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它表明,河湖治理不是简单的环保工作,而是涉及生态、经济、社会等多个维度的系统工程。
只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创新治理方式,建立长效机制,才能真正实现河湖的保护与利用相统一。
更重要的是,通过将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相融合,让群众在参与治理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河湖保护的浓厚氛围。
大汶河的蝶变,正是这一理念在实践中的生动体现,也预示着我国河湖治理事业在新的发展阶段正在迈向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