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湿地保护成效显著 生态红利惠及民生

湿地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栖息地,被称为“地球之肾”,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环境各上作用突出;河南省是我国内陆湿地的重要分布区,河流纵横、水系密布,现有湿地面积1284.55万亩,总量居全国第15位。这些湿地既是黄河流域生态屏障的重要节点,也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提供生态支撑。但受过度开发等因素影响,部分湿地生态功能退化,保护与修复需求迫切。 为回应湿地保护的现实挑战,河南省以法治为基础,逐步完善制度体系。省级层面先后出台《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河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河南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地方层面同步跟进,郑州、洛阳、鹤壁等市也相继制定配套条例。通过上下联动、职责明确的制度安排,湿地保护管理有章可循,为守护湿地生态提供了稳定的规则保障。 在制度框架下,河南省推进一批针对性强的湿地修复工程。自2021年以来,全省实施中央和省级湿地保护修复项目195个,采取退耕还湿、水系连通、扩水增湿、生态补水、植被恢复、鸟类食源地建设等措施,累计修复湿地面积4.5万亩。修复成效逐步显现:民权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成为全球罕见的青头潜鸭栖息与繁殖地,当前观测数量达404只,表明了极危物种保护成果;三门峡黄河湿地野生鸟类种类由20年前的175种增至315种,每年冬季吸引大批大天鹅来越冬;丹江湿地通过治理荒山、修复1.8万余亩退化湿地,Ⅱ类水质保持稳定,为北方输水安全提供生态支撑。 湿地保护的落脚点,是促进生态改善与民生发展相互成就。河南省探索湿地生态价值转化路径,让保护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郏县对北汝河开展生态治理,拆除违建、搬迁工厂,并采用生态护岸技术恢复滨水植物群落,使出境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Ⅲ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曾经的污染河道逐步成为市民休闲的亲水空间。嵩县以陆浑湖为核心,水质常年保持国家Ⅰ类标准,鸟类增至273种,依托良好生态发展文旅产业,带动周边居民增收,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提升。这些实践表明,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可以相互促进。 展望未来,河南省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完善湿地保护体系,推进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生态修复。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类型较全、功能较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民权黄河故道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为扩大保护范围、提升保护水平打下基础。

湿地的价值不止于风景与鸟鸣,更在于支撑区域安全和发展韧性;守护湿地,就是守护水源安全、粮食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安全,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选择。把制度的刚性约束、修复的持续投入和治理的协同机制结合起来,让湿地长期“活起来、稳下来、惠起来”,才能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中交出更经得起检验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