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经济格局正发生深刻调整;推动跨境技术贸易增长,在全球范围内科学配置科技资源,已成为各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重要选择。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全球经济运行效率,增进全社会福利,更符合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方向。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充分利用国际经济合作机制,实现了科技实力的提升。特别是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以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为主要载体,从国际经济合作中获得了源源不断的技术供给,自主创新能力也在不断增强。中国企业从最初从事中低档加工制造起步,逐步迈向更高附加值、更高技术含量的产业环节,在国际技术贸易中的地位实现了显著提升。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当前国际科技竞争形势日趋复杂。科技实力已成为国家硬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国竞争博弈的关键焦点。个别国家长期以来对华技术出口实施严格管制,近年来针对中国高技术产业和企业的无端指责、无理打压现象明显增多,这对全球技术贸易的自由流动构成了挑战。 面对这个形势,中国需要在深刻认识跨境技术贸易概念和原理的基础上,制定更加主动的战略举措。从概念层面看,技术贸易的标的是"技术"本身,其表现为买方支付代价后获得卖方的技术。国际上通常称技术贸易为技术转移。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其测度和分类具有复杂性。根据国家统计局与科学技术部联合编撰的《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技术的知识产权分类包括技术秘密、专利、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生物医药新品种、设计著作权等多个门类。更分析,可将这些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广义的专利权,即通过公开申请获得法律保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另一类是非专利权,包括"技术秘密"或"专有技术"等,虽未获得法律层面的专利保护,但仍属于事实范畴的技术。 在国际技术贸易规范中,标准必要专利作用关键。标准必要专利是指实施某一技术标准时必须使用的专利。根据国际组织规范要求,专利权人应遵守"FRAND"原则,即以公平、合理、非歧视的方式进行许可,这对维护全球技术贸易秩序意义重大。 跨境技术贸易在法律层面有明确界定。根据2020年第三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转移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等多种形式。这些规定为规范技术贸易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技术转移生态系统是推动技术贸易发展的重要动力。这一生态系统涵盖大学及研究机构、政府、投资者、工业界、促进者和服务专业人员等多个参与主体,他们通过合作识别有价值的发明、保护其知识产权、推向市场,形成了一个动态的经济引擎。建立完善的技术转移生态系统,有利于提升技术贸易的效率和质量。 从国际规则体系看,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规范全球技术贸易的重要法律基础。该协定于1995年生效,其第七条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法应有助于促进技术创新,以及技术的转让和传播,使技术知识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均能受益,同时实现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平衡。这说明了全球技术贸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贸易措施上,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适用于跨境领域。国内建设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理论上国内不应存在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涉及进出口双方,属于"边境后"采取的"技术性"非关税措施,涉及技术标准、法规、合格评定等内容。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对此进行了规范,旨在防止技术措施被滥用为贸易保护工具。 中国应当以"被动入链、积极接链、主动布链"为主要抓手,系统谋划跨境技术贸易的发展战略。这意味着既要主动融入全球技术创新网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技术,又要积极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更要在关键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形成自主可控的技术体系。同时,应促进未来产业、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协同发展,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跨境技术贸易既是技术要素的流动,更是规则、标准与产业生态的综合竞争。越是在外部压力上升之时,越要以制度建设稳预期、以生态培育强能力、以开放合作拓空间,在全球创新网络中形成更具韧性与可持续性的合作格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