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市丰都县纪委监委收到了一条反映龙河镇某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异常的线索。为了搞清楚情况,纪委监委立刻组织人员到实地核查。 核查组通过查阅账目、核对银行账户流水还有走访相关人员,发现了一个惊人的情况:在2023年9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30万元被转出,备注里写着是产业入股,但收款人竟然是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某某。面对核查组一连串的追问,杨某某只好低下了头,他承认自己当时打麻将输了钱,所以就把村里的钱先借了出来,打算有钱了再还回去,还骗别人说是正常的产业投资。 正常情况下,村里的大额支出需要经过好几道审批程序才行。可让人没想到的是,杨某某不仅拿着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章,还让村党支部副书记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把印章交给他保管。于是他就把签字、盖章、领款这些事全给自己做了,完全把财务审批权给把持住了。 最后法院判决杨某某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3年,还要处罚金15万元。这次事件暴露出一些村干部纪法意识非常淡薄,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也有很多空白地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村集体资金不是个人随意可以动用的“提款机”,而是村民共同的“家底”。要守好村集体的“钱袋子”,不光要提高村干部的廉洁意识,还得把制度建设好,织密监督网络才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一笔集体资金的流向、每一项资产的变动还有每一宗资源的使用都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