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直播间“打赏冲动”演变为家庭与财产纠纷; 近日,霍邱县一对夫妻因直播间打赏产生矛盾:丈夫王某观看短视频直播时,为支持主播李某“PK”冲榜,多次充值打赏,累计金额近10万元,并另线下购买衣物等。妻子发现账户资金异常后追问去向,双方争执加剧。王某夫妇认为,上述支出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擅自作出大额处分不应被认可,遂向霍邱县司法局孟集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提出退款诉求。 原因——新型线上娱乐与法律认知滞后叠加,诱发非理性支出。 调解中,主播李某承认收款事实,但称平台存在分成机制,其实际到账金额与观众打赏金额不一致,对全额退款态度消极。矛盾背后,一上,直播互动强调即时反馈,容易放大“情绪消费”“面子消费”,“冲榜”“PK”等玩法推动下,部分观众会在短时间内作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支出决定;另一上,一些消费者对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夫妻共同财产处分规则了解不足,将线上打赏视作一般小额消费,忽视可能带来的财产与家庭风险。同时,主播及平台打赏边界提示、风险告知和纠纷处置机制上仍有改进空间。 影响——纠纷从“屏幕端”延伸至家庭端,考验基层治理能力。 此类纠纷传播快、情绪性强,且取证和责任划分相对复杂,处理不当易激化家庭矛盾,甚至引发更大范围的纠纷。对主播而言,直播互动虽属市场行为,但面向不特定公众,客观上具有示范效应;对家庭而言,大额非必要支出可能影响基本生活安排与信任基础;对社会治理而言,直播经济快速发展带来新型纠纷增多,基层治理需要在法律适用、风险预防和多元化解上及时跟进,把矛盾尽量化解在早期、化解在基层。 对策——情理法贯通,明确规则、算清账目,推动当场和解。 针对双方对立情绪,司法所调解员采取分层推进方式: 一是以“情”促和。调解员结合当地短视频用户规模及农村群体参与度等实际情况,指出网络消费同样需要理性与责任,提醒主播在获取流量收益的同时应关注社会影响,并引导观众量力消费、尊重家庭共同决策。 二是以“理”明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围绕赠与法律关系及夫妻共同财产处分规则进行释明,指出打赏行为一般可视为赠与,但赠与财产应为赠与人依法可处分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明显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大额处分,应当尊重配偶的知情与同意,避免单方处置损害另一方权益。通过规则说明,促使当事人逐步明确争议焦点。 三是以“账”落地。围绕平台分成、实际到账金额及双方可接受的解决方案,调解员组织核对支付记录与资金流向,综合考虑各方情况后促成折中方案:李某当场退还3万元,王某夫妇对其余款项不再追究,双方达成和解。纠纷在基层调解环节实现闭环化解,避免矛盾深入外溢。 前景——在法治轨道上完善直播消费治理,形成多方共治格局。 直播经济作为数字消费新场景,将长期存在并持续演进。下一步,治理重点宜从事后处置更多转向事前预防:其一,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公众认识打赏行为的法律属性与家庭财务边界,倡导理性消费;其二,推动主播行业自律,强化对“诱导性打赏”“过度消费”风险的提示与约束,落实应有的社会责任;其三,完善平台规则与技术治理,通过限额提醒、异常消费预警、未成年人保护及纠纷快速处置通道等措施,降低冲动性打赏引发纠纷的概率;其四,基层司法行政与调解组织继续发挥就地化解优势,推动矛盾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将“枫桥经验”延伸到数字空间的治理末端。
直播间连接的不只是流量,也牵动现实中的家庭关系与财产安全。把纠纷止于未诉、把规则前置,需要当事人理性自律,也需要主播守法诚信、平台完善机制、基层治理及时介入。让线上娱乐在法治与公序良俗的框架内运行,才能更好兼顾新业态发展与群众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