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老龄化住房问题长期困扰居民生活质量。
宁波市民王萍一家在老旧小区7楼居住多年,因缺乏电梯设施,日常出行成为沉重负担。
这一现象在全国许多城市普遍存在,大量建成于2005年前的老旧住房因配套设施不完善,已难以满足现代生活需求。
如何有效盘活这些存量房源,同时满足居民改善住居的诉求,成为摆在各地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
为破解这一难题,宁波市于今年9月创新推出商品住房"政府指导、国企收旧、跨区换新"行动,将房屋置换与市场化机制相结合。
该举措的核心在于建立三层联动机制:首先,政府明确收购范围,锁定建成于2005年1月1日前、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产权清晰的高楼层无电梯老房及老城区小户型旧房等房源;其次,由国企按市场价统一收购旧房,消除信息不对称风险;再次,对参与换新的业主给予换购补贴,补贴标准为旧房收购价的5%,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这一设计既保护了旧房业主的权益,又为他们提供了实质性的经济激励。
王萍的置换经历充分体现了该政策的实际效果。
其旧房经评估收购价接近120万元,获得5万余元补贴后,仅需自行补贴7万元,就成功置换到122平方米的新房。
这意味着她用相对较少的追加投入,就实现了从无电梯老房到现代化新居的跨越,生活品质得到显著提升。
从市场效应看,该行动已初步显现出"一石多鸟"的综合效益。
活动开展3个月以来,已有3086户旧房业主参与踏勘评估,756户签订意向协议。
首期活动定量收购旧房1000套,目前已有115个新房楼盘加入项目库,可供换房人选购的新建商品住宅房源总数超过1.7万套,涵盖各类改善型房源。
这一规模的房源供应,既满足了不同层次购房者的需求,又有效激活了房地产市场。
数据显示,该举措直接带动新房楼盘访客量平均增长13.8%,预计直接带动新房销售超过30亿元,对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回收的旧房后续将被打造成出租房,租赁给有需要的人群,这一安排充分体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
既解决了部分群体的住房需求,又避免了房源的浪费,形成了"收旧—改造—出租"的完整产业链。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拓展收旧范围、收旧主体、收旧方式、收旧流程,更好发挥惠民生、活市场、稳预期的综合效应。
这意味着该政策仍有较大的优化空间,有望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推广应用。
宁波"以旧换新"政策探索出一条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民生改善协同推进的新型城镇化路径。
这种将住房改善、消费提振与城市更新有机结合的创新实践,不仅为全国住房制度改革提供了鲜活样本,更彰显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
随着政策持续深化,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价值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