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有一位名叫段某的博主,因为“碰瓷”中国知名商超胖东来,最终被法院判决赔偿40万元。3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豫法阳光”发布了一篇名为《碰瓷胖东来引发40万元赔偿》的文章,里面详细披露了这起“红内裤”事件的来龙去脉。据法院审理查明,段某在没有核实自己是否确实对裤子过敏、也没有搞清楚到底是不是这裤衩子惹的祸的情况下,就急不可耐地在网络平台上把事情给曝光了。这种做法不仅给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还让她自己吃上了官司。 接下来把时间拨回到2025年1月,事情是这样的:段某收到朋友送的一件从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店买的红内裤。穿着后她和朋友都发现裤子掉色严重,而且还导致两人皮肤过敏。两天后,生活广场那边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上了段某,跟她解释说商品根本没质量问题,还特意陪着她去医院看病并付清了医药费。但是后来事情发展急转直下,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下属公司,把所有涉及这个品牌的系列商品以及其他品牌的深色内裤、袜子、秋衣秋裤、床品等全都给下架处理了。 段某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这次买到的红女士内裤提出的质疑,声称质量有问题还让她过敏了,并且把商品品质和服务行为给贬得一文不值。这个视频刚发出去没一会儿就在网上迅速传开了,引起了大家的广泛讨论和关注。截至3月18日报道时的数据显示:这个视频的播放量达到了1217.4万次,获得了11.4万个赞、4.2万条评论以及19.9万次分享。到了法院审理的时候,段某早就把这些视频和相关内容给删掉了。 事情闹大以后,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也没闲着,赶紧安排人把涉案的这个牌子内裤送去做质检。经过三家专业质检机构的检测后都给出了报告,一致认定这个品牌内裤里的致敏性染料和耐水色牢度全都符合标准。生产厂家那边也拿出了质检报告证明产品合格且不含致癌芳香胺染料。因为觉得自己名誉受到了损害,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就把段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的时候认为:任何人都有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段某作为拥有百万粉丝的大V,应该清楚网络传播速度有多快、多敏感、多互动性强。她肯定能预见到如果发布假信息会给别人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既然在这件事中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积极配合处理投诉了,段某却还是在没搞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因为穿这条裤子过敏的情况下就胡乱发布视频,这种做法明显是有过错的。而且正是因为她这一举动才导致公司名声受损、经济遭受损失,两者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法院认定段某的行为构成了对胖东来名誉权的侵犯。 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问题呢?法院综合考虑了胖东来的品牌影响力有多大、每年营收规模有多大、还有段某这一举动造成的影响有多广等一系列因素之后给出了结果:判决段某在自己的个人抖音账号上发布一段道歉视频读出来的书面信内容还得经过法院审核才行。而且发出去之后这30天内不能删;除此之外还要赔偿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400000元人民币(40万元)。 跟你说个细节哈:据办案的法官说这次审理过程里庭审开了足足三个半小时长呢!而且合议庭在法律规定的框架里给足了双方说话的空间。最费脑筋的地方其实就是怎么让人家道歉既把名声挽回了又不至于让人家面子挂不住、还要给补救措施留出必要的时间效力。法官在判决书里特地写明了“在其抖音账号发布经法院审查的道歉视频”,并且注明“若拒不履行,法院将以公告方式执行”。这既是对输了官司的人的督促措施,也是对赢了官司的人的一种保障。判决出来后双方都没提上诉的事儿。 后来段某给法官打了个电话,声音听着平静多了:“法官,我现在正在准备那个道歉视频呢。这次的教训我肯定会牢牢记住的。”胖东来那边的法务负责人也表示:“企业会以这个事情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处理顾客投诉的流程。”据媒体之前报道说那女子现在已经发了道歉视频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