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十五五"规划开局的新起点,广东进一步将"走在前、作示范、挑大梁"的使命要求融入稳增长、强动能、防风险、惠民生的系统部署。
近日,广东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深圳金融监管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我省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广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指导意见》,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保险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当前,广东保险业仍存在发展空间。
数据显示,广东保险业资产占金融业总资产的比重仅为5.4%左右,与世界发达国家普遍20%左右的水平存在明显差距。
这一差距既反映出广东保险业发展的现实基础,也预示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从全球经验看,当人均GDP超过一万美元,保险业往往迎来快速发展期。
广东正在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迈进,这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025年1至11月,广东省保费收入达7389.58亿元,同比增长8.35%,增速位于全国前列,充分说明广东保险市场的活力与潜能。
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深刻。
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要发达的保险市场作为支撑,高质量的保险业必将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当前复杂的发展环境要求通过制度性安排,将保险作为提升经济社会运行韧性的重要政策工具。
指导意见紧扣广东"十五五"规划建议部署,围绕科技创新、现代化产业体系、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和高水平开放等重点领域,对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安排。
指导意见最核心的转变是明确保险业的新定位。
传统上,保险业主要被定位为风险管理与损失补偿的工具。
新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拓展了保险业的功能,要求其更深度嵌入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链条。
在科技创新领域,保险要围绕研发攻关、中试转化、首台套应用、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强化风险保障和预期稳定功能。
科技保险和首台套保险能够为科技创新和装备制造提供风险保障,而保险业的长期资金作为"耐心资本",又能反哺实体经济,支持新质生产力落地。
这种双向互动机制对于广东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指导意见推动保险在民生保障、防灾减损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前移,实现从"事后赔付"向"主动治理"的转变。
这意味着保险不再仅仅被动应对风险事件,而是主动参与风险预防和治理,提升公共风险管理能力。
这一转变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运行效率具有深远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由九个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充分表明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已不再是单一行业议题,而是上升为服务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民生保障和风险治理的系统性制度安排。
这种多部门协同的方式,为保险业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也为各相关领域与保险业的深度融合提供了制度保障。
对于广东而言,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特殊意义。
广东保险业发达、种类多样,在支持省委重点战略任务中都能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建立"全链条、多层次、可持续"的科技保险体系,保险业可以更好地服务广东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含技量"和"含智量"。
从风险管理的工具到经济社会治理的支柱,广东正以制度创新重新定义保险业的价值坐标。
这份《指导意见》不仅是一份行业发展规划,更是观察中国式现代化地方实践的重要窗口——当保险业深度融入科技创新与民生改善的毛细血管,其带来的不仅是行业自身的质变,更将重塑区域发展的安全底线与发展天花板。
在高质量发展这场耐力赛中,制度性保障或许正是广东保持“领跑”姿态的关键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