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只有把法治精神和社会民主深度融合在一起,司法改革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中国重庆在2015年推行的一项重大司法改革项目终于在近日画上了句号。这个项目的核心目标是给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引入外部监督力量,从而打破过去那种“自己查自己”的尴尬局面。重庆市在那次试点中,创造出了一种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拔、检察机关负责使用的特殊机制。正是靠着这种创新模式,他们才把普通群众、律师、教师还有机关干部等346名各行各业的代表给选进来,让他们宣誓成为新一届的人民监督员。 这些新入职的监督员就把日常工作中的九大类办案活动给管了起来。这就好比给司法系统开了一扇窗,让老百姓能看到里面的运作过程。以前那种封闭的“内部循环”早就不复存在了。这346个人里,有人是律师,有人是教师,还有人是普通老百姓,他们的职业背景各不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要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 这届的人员结构做得特别好,有非常好的专业性和广泛性。大家之所以这么重视这个事,是因为老百姓对司法公正、透明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了。重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把选拔机制优化了一遍,拓宽了大家参与监督的渠道。以前监督可能只在局部环节开展,现在已经延伸到了整个办案过程中去。 这种深度参与就像是给司法活动加了个“外部视角”,上一届监督员就参加了上万次监督活动。比如在某县井盖安全治理公益诉讼案中,当地的监督员跟检察官一起全程参与了调查、听证和整改评估。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协同监督的模式,才把安全隐患给排查干净了。 为了确保这个制度能长期运行下去,重庆的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加强了协作。一方面给监督员定期培训、提供案例指导;另一方面完善了意见反馈机制,让每一条意见都能得到回应。他们还把履职情况纳入了考核体系,表现好的会通报表扬,这就激发了大家的积极性。 现在这个制度已经从试点变成了常态实践。随着新一届监督员开始干活儿,重庆的司法监督体系会变得更加完善。未来监督的范围肯定会越来越大,做事的方式也会更多样化。通过这种方式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和群众参与,重庆就能为全国提供更多经验了。 归根结底,司法公信力想要稳固,法治社会要想走得长远,就必须广泛吸纳群众智慧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重庆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只有把法治精神和社会民主深度融合在一起,司法改革才能真正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