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产资源法大修:7章53条变8章80条

听说了没?咱们国家的矿产资源法这次可是大改了,这是1986年颁布以来的第一次大修,足足隔了29年呢。中新社北京7月1日发布了消息,记者庞无忌报道说,新法从7月1日就正式实施了。中国自然资源部的总规划师魏莉华也提过,这次修订简直是把旧法规彻底推倒重来,条文变动特别大,现在的版本已经由原来的7章53条变成了8章80条。 回顾历史,1986年那会儿中国出台的矿产资源法就定下了矿产归国家所有的规矩,给勘查和开发提供了法治保障。后来到了1996年又修了一次,完善了矿业权有偿使用和流转的制度。从那以后一直到2009年,除了个别文字改了改,就没什么实质性的变动了。专家也说了,以前的法规现在确实太落后了,早就跟不上现在的管理需要了。 新的矿产资源法这次可是直接冲着矿政管理中那些老大难问题去的,在矿业用地、开采战略性矿产收地、探采“直通车”、收回补偿这些方面都有了新突破。比如以前好多企业拿到探矿权采矿权了,办用地手续却卡壳,经常出现“矿合法、地不合法”的情况。新法就专门把矿业用地给拎出来规定了一下,探矿可以用临时用地,期限还得跟探矿权一样长。还有战略性矿产可以依法收地,这就给矿业用地吃了颗定心丸。 再有就是那个探采“直通车”制度了。找矿的时候投入大得很,不把资源找出来开采根本收不回成本。以前法规说探矿权转采矿权有优先权,但有的企业心里还是没底,怕好不容易拿了探矿权最后变不了采矿权。现在这个制度把话说死了:在勘查区域内找矿的人有资格直接拿采矿权。特别是石油天然气这类流体矿产,现在规定是探采合一的;发现资源后就能开采,但得在规定时间里去办手续。 还有个收回补偿的事儿也值得一说。新法规定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要把矿业权收回来,那得给人家公平合理的补偿。 除了这些变化外,魏莉华还介绍说新法确立了探矿权、采矿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来配置的制度;这就是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嘛。同时也彻底解决了以前“一证载两权”的问题——过去那个证既是物权证又是许可证太复杂了;现在落实民法典规定建立了物权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环保保护工作,新矿法还专门加了“矿区生态修复”这一章。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说这次明确了“谁开采谁修复”的原则;谁要是因为采矿破坏了环境就得去修。 另外我还听说近年来咱们找矿的投入特别猛。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副司长牛力透露说“十四五”这五年累计投了超过4000亿元找矿钱;其中社会资金占比超过90%。这两年里2023年和2024年更是连续每年都投了一千多亿元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