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摊购入“仿品”索赔起争议 法院调解明确特殊商品交易维权规则

一起因古玩交易引发的消费纠纷近日在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画上句号。案件当事人王某某在集市摊贩处购入多枚古钱币,后经专业买家鉴定为仿制品,遂以“假一赔三”为由将摊主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退货退款协议,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古玩交易的特殊性认定。 承办法官鹿一琳在审理中发现,被告摊主并非专业古玩商贩,所售钱币系从他人处收购转卖,且加价幅度有限。更关键的是,古玩行业普遍存在“眼力定价”的惯例,这与普通商品明码标价、质量担保的交易模式存在本质区别。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规定“欺诈行为需三倍赔偿”,但古玩交易中真伪难辨的特性使得“故意欺诈”的认定尤为困难。 行业观察显示,当前古玩市场存在三重风险叠加:一是鉴定体系不完善,民间交易缺乏权威认证渠道;二是消费者认知偏差,部分购买者抱持“捡漏”心态;三是部分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谋利。据统计,2023年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成交额达285亿元,但同期消费投诉量同比上升12%,其中真伪争议占比超六成。 法院采取的调解方案说明了司法智慧。在充分考量诉讼成本(鉴定费用可能超过标的额)和行业特性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选择务实解决方案。这种处理方式既维护了交易公平,又避免了司法资源的过度消耗。需要指出,北京、上海等地法院近年审理的23起类似案件中,有18起最终通过调解结案,调解成功率近80%,反映出司法实践已形成针对性处理机制。 市场规范建设亟待加强。业内人士建议,应推动建立分级鉴定体系,由行业协会牵头制定交易指引;同时探索“鉴证备案”制度,要求经营者对商品来源作出必要说明。江苏省收藏家协会秘书长李明指出:“未来需构建‘行业自律+司法保障’的双重机制,既保留古玩交易的文化趣味性,又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底线。”

古玩收藏兼具文化价值和不确定性。消费者需保持理性并留存证据,经营者应诚信守界。唯有建立在规则与信任基础上的交易,才能让收藏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