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实施五年成效显现:土著鱼类监测增至344种,修复仍需久久为功

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长江十年禁渔这一长江大保护标志性举措实施五年来,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态势持续向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稳步推进,禁渔政策综合效应逐步显现。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江开勇在发布会上介绍,禁渔五年以来,涉渔违法行为总体呈下降趋势,禁渔令得到有效执行。

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4年期间,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土著鱼类344种,相比禁渔前增加36种,这一数据充分印证了生态修复成果的显著性。

在珍稀物种保护方面,相关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4年至2025年,中华鲟放流规模连续两年突破100万尾,为野外种群提供了有力补充。

长江江豚作为长江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其分布范围持续扩大,种群数量呈现稳定增长态势。

值得关注的是,长江鲟自然繁殖试验已取得成功,标志着野外种群重建工作迈出关键步伐。

生态监测评估结果表明,长江干流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持续提升,较禁渔前的"无鱼"等级已提升2个等级,达到"较差"等级。

尽管与"优""良""一般"等更高等级仍有差距,但这一变化反映出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正在朝着积极方向发展。

在推进生态保护的同时,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同步展开并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23.1万名退捕渔民全部纳入安置保障体系。

在就业帮扶方面,针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通过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等方式,就业率基本达到100%。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参加养老保险,目前已有6万人开始领取养老金。

对于生活困难群体,1.2万名困难渔民被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基本实现"应帮尽帮、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工作目标。

江开勇坦言,尽管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但当前仍面临诸多挑战。

目前仍有99种有历史记录的鱼类尚未被监测发现,中华鲟等旗舰物种尚未摆脱极度濒危状况,非法捕捞行为仍然时有发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仍需持续发力。

这些问题的存在提醒我们,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农业农村部明确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各地,坚持守正创新、系统施策,着力补齐短板。

重点工作包括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强化部门间联合执法力度,提升生态保护能力,确保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长江水生生物高水平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长江禁渔的阶段性成果,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也折射出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协同推进的复杂性。

站在五年节点上,如何在严格执法与科学修复、短期安置与长效发展之间寻求平衡,将成为检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成色的关键标尺。

这条母亲河的重生之路,仍需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定力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