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2026年3月10日受理江苏敦邦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2026年3月10日正式受理江苏敦邦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要求苏敦邦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和相关负责人配合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法院授权管理人接管公司事务。 管理人要负责接收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调查财产状况并制作报告,还能决定公司内部管理事务、日常开支和是否继续营业。管理人还需要管理处分公司财产、代表公司参加法律程序,甚至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从法院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到破产程序终结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高管以及财务负责人都得遵守相关规定。他们必须保管好财物资料,回答法院和管理人的询问,出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问题。未经许可不准离开住所,也不能再担任其他企业的高管。 对于公司的所有资产、印章证照文件、财务资料、债权债务凭证还有职工信息等,都得交给管理人。这里面包括税盘、账册账本凭证、审计报告和银行账户信息等。不管是不是名单上的材料,只要是公司的都得移交。 如果因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故意拖延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和账册丢失没法清算,或者是有关人员拒不移交资料使财产状况不明,法院有权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并予以罚款。一旦构成犯罪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公司欠下的个别债权人债务一概无效,债务人必须把钱还给管理人而不是个人债主。江苏敦邦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会把这份告知函发给所有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高管、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2026年3月10日这天还会公开这份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江苏敦邦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特意把时间定在2026年3月10日这一天发函通知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