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陆地沿海现持续性大雾影响交通运行 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黄色预警

记者从中央气象台获悉,2月14日6时,气象部门继续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这是近期针对大范围雾霾天气的连续预警;最新监测显示,此轮大雾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对陆地交通和海上航运带来明显影响。 从地域分布看,14日早晨至上午,辽宁东部、山东东部、湖北中部、湖南中部和北部、江西北部、广西北部等地将出现能见度不足1公里的大雾。其中,部分地区能见度可能降至500米以下,个别地点或出现不足200米的强浓雾。海上方面,黄海大部、东海西北部海域以及辽东半岛东部沿海、长江口附近海域同样受影响,大连港、成山头、上海港等重要港口附近能见度明显下降。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大雾具有明显的时段性。14日白天至夜间,北方海域和东部沿海为大雾集中区域;14日夜间至15日清晨,南方海域转为主要影响区,北部湾北部海域、琼州海峡、雷州半岛附近海域、广东沿海海域、台湾海峡等区域能见度将显著降低。 气象专家分析,当前处于冬春交替期,大气层结较稳定,部分地区湿度偏大、风力较弱,有利于大雾生成并维持。尤其在清晨和夜间,地表降温使水汽更易凝结,能见度更下降,对道路交通、航空运输、海上作业等均可能造成直接影响。 针对此次大雾过程,气象部门已向涉及的地区和部门发布防御提示:一是提醒驾驶人员雾天行车控制车速、保持车距,规范使用灯光,确保安全。二是建议机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轮渡码头等交通枢纽单位及时启动应对措施,必要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降低事故风险。三是提示航行和作业船舶加强瞭望、控制航速、保持安全距离,谨慎操作,防范海上险情。 从近年来的防灾实践看,大雾虽常见,但对交通安全的影响不可忽视。统计显示,低能见度天气是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之一。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应密切关注预警信息,完善应急响应安排,提前做好人员调度和物资准备,尽量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此次大范围浓雾天气再次提醒各方重视气象灾害风险。在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增多,有必要深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体系。加强预警响应和科学处置,才能更好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