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我国公用事业领域迎来重要制度性规范。
市场监管总局最新披露的《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标志着我国反垄断监管向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民生领域纵深推进。
长期以来,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领域因自然垄断属性,存在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向竞争性环节不当延伸等突出问题。
部分企业利用管网基础设施的独占优势,在设备采购、工程安装等环节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导致终端服务价格虚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2022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公共服务类投诉中,公用事业占比达17.6%,反映出市场秩序亟待规范。
究其原因,公用事业兼具公共性、地域性和政策性的复杂特征。
一方面,管网建设的高固定成本特性形成天然壁垒;另一方面,地方保护主义与行政垄断交织,使得部分企业得以维持超额利润。
更值得警惕的是,随着智慧城市发展,数据要素可能成为新型垄断工具,进一步加剧市场失衡。
此次出台的《指南》直击行业痛点,从三个维度构建制度防线:明确划分自然垄断环节与竞争性业务边界,细化搭售、限定交易等七类典型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建立"个案分析+行业指引"的复合判定体系,兼顾执法统一性与灵活性;特别规定特许经营、政府采购等特殊场景的合规要求,填补制度空白。
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专家指出,这种"精准画像"式的规则设计,能有效破解以往"看得见管不着"的执法困境。
从政策效应看,《指南》的实施将产生多重积极影响。
短期有助于遏制乱收费、强制服务等显性违法;中期通过规范特许经营权管理,可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壁垒;长期则能促进形成"垄断环节受监管、竞争环节充分开放"的良性格局。
浙江省作为试点地区,先行实施类似规则后,工商用户用电成本已下降12%,印证了制度创新的实际成效。
着眼未来发展,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速,公用事业反垄断将呈现三大趋势:监管重点从价格管制转向行为规制,技术手段从人工核查升级为大数据监测,治理模式从单一执法转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多元共治。
但需注意,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应建立垄断环节的成本公开机制,平衡企业经营效益与公共利益,避免"一刀切"影响基础设施投资积极性。
公用事业连着民生温度,也关系市场效率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的出台,既是对现实问题的制度回应,也是推动行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的重要一步。
期待各方以规则为准绳、以合规为底线、以服务为导向,在守住安全稳定运行底线的同时,让公平竞争成为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的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