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东昌区公安分局环通派出所:于悦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2026年2月19日,吉林省东昌区公安分局环通派出所,通报了于悦这名居民的行为。于悦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扰乱了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柳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给朱某下达了行政罚款处罚。朱某因为私自摘下了危险品警示标志,违反了相关规定。二道江区公安分局桃园派出所,给孙某出具了行政罚款处罚。孙某在二道江主城区绿洲小区西门外侧燃放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通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给曹某和司机王某都处以了行政拘留处罚。二人因违规大量储存烟花爆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026年2月,吉林省东昌区公安分局环通派出所发布了四起典型案例通报。这些案例显示,春节期间,通化公安机关一直在打击烟花爆竹相关的违法行为。曹某把大量烟花爆竹存放在市内一家门市房里,结果被公安机关查获。孙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柳河县域内运输烟花爆竹时,没有悬挂危险物品警示标志。赵某某在东昌区丽景人家一期广场燃放烟花爆竹,影响了周围居民的休息。二道江主城区绿洲小区西门外侧属于禁燃区域,孙某却在此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这些行为都给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为了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通化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规开展了整治行动。2月19日发布的通报中显示,公安机关正在通过严管严控态势,全链条打击储存、运输、燃放等违法行为。吉林省柳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依法对朱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二道江区公安分局桃园派出所也依法对王某某进行了罚款处理。东昌区公安分局环通派出所对赵某某的行为也作出了处罚决定。通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给曹某和王某都处以了行政拘留处罚。这些案例表明通化公安机关在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方面持续深化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