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最近都在讨论,如果老人没子女就去世了,亲戚能不能分遗产。这个问题挺复杂的,毕竟按照法律,无子女的遗产处理起来挺麻烦。我给你们讲讲最近发生在上海和北京的两个案例。北京有个张女士没子女也没遗嘱就去世了,留下了100多万存款和一套房子,结果房子被收归国有了。上海也有一个老人意外去世,留下430万元和一套房子无人继承,最后法院判给他堂弟130万元,其余的还是收归国有。 这个案例就很有代表性了。张女士生前未婚未育,父母也去世了,她的亲戚们都认为自己有继承权,因为在张女士生病的时候照顾了她很多。法院为了核实情况,去社区居委会了解了情况。工作人员说张女士虽然有尿毒症但能自理生活,有时候还是亲戚和社区帮忙送医院。这位亲戚还经常开车送她看病呢。 另外法院查明张女士留下了价值400多万的房子、银行存款、人寿保险金还有丧葬费和抚恤金共计100多万。最后法院根据每个人对张女士生前的帮助程度来分配遗产,100多万现金由亲戚共同继承,帮忙多的那位亲戚分得20%,其他亲戚分别是10%。不过房产还是被收归国家所有。 你们可能会奇怪为什么钱能分给亲戚,房子就不行呢?法官解释说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帮忙的亲戚已经获得了相应的份额了,所以无权再分房产了。而且根据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又没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所以法院把这套房子交给区民政局管理。 再给你们讲一个相关新闻吧:上海一位九旬老人王达丧偶后和外甥女周小冬共同生活在浦东一套房里。这套房子2001年登记在王达和外孙女高梅梅名下各50%份额。周小冬为了帮助舅舅做生意在上海生活了28年照顾他直至送终。2009年王达立下公证遗嘱说百年后房产给周小冬一个人继承。2020年王达去世后他女儿和高梅梅不认这份遗嘱把周小冬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觉得证据不足以证明周小冬接受遗赠的表示,视为放弃遗赠但考虑到周小冬对王达晚年生活照顾很多给了适当遗产份额给周小冬所以房产份额由女儿和周小冬各一半继承。 周小冬不服提起上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这个中级法院认可了周小冬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最终支持了她的上诉请求把房子份额全部判给了周小冬一个人继承。 这里要注意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受遗赠人应该在知道受遗赠后60天内表示接受或者放弃表示如果没表示就视为放弃受遗赠。 综合新闻晨报和北京日报的报道就是这样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