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宪政文化

186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把所有在国内出生或归化的人都界定为美国公民,以此来解决黑人的身份问题。在此之前,为了消灭奴隶制,1865年国会和各州又颁布了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这个过程让美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也意味着二元联邦主义走到了尽头,宪政法治和三权分立的理念得到了加强。南北战争前,美国还不是一个现代统一的主权国家,联邦制度更多是各州之间的一种契约。战争虽然带来了巨大破坏和牺牲,但也把林肯推向了历史舞台,让他有机会在这片废墟上建立一个新的美国。这个国家在主权、制度和发展模式上实现了统一,让美国有了崛起为20世纪超级大国的基础。美国内战结束后没有出现成王败寇的局面,反而给失败者以宽容的对待。南方的战犯没有被审判,阵亡士兵还能安葬在国家公墓里。当时的总统林肯甚至大赦了南方叛军,让他们回家安享晚年,还给他们发放了和北方退役士兵一样的安家费。这种战后处理方式在历史上实属罕见。历史通常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失败者往往被妖魔化。但美国的做法不同,它没有把南方当作敌人看待,反而给予了他们尊严和保障。这种宽容的精神给美国注入了深刻的宪政文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