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归孩子所有了就成孩子的个人财产离婚分不到

别想着靠人情讲什么义气,法律的账是死规矩,一定要算清楚。要是在婚前买房,哪怕是爸妈掏的腰包,法律默认这钱就是给自家娃的,只要你领证之前还没收到这笔钱,那它就是你们的婚前财产,另一半没份儿。想要打破这层推定也不是没招儿,除非在离婚之前拿到父母亲笔写的借条,还得让公证员去见证一下,把它改成借贷关系。如果等到诉讼的时候才说钱是随便给的,法院多半还是会判成赠与。 结婚后规矩就变了,父母给钱买房要是没说明白是给谁的,通常会被认定是送给小两口的。不过这里有个例外情况:要是只有一方父母出钱,还只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那法院就只认为是给夫妻一方的;要是双方父母一起出钱却只写在一个人名下,那房子就变成按份共有了。所以想让钱只归自家娃所有,得在合同或者产权证上写清楚“只赠与一方”,不然钱花出去了,份额可能就被均分了。 有些单位有福利房改房,夫妻拿共同财产帮父母买下来却只登记在父母名下。这种情况法院管得很严:房改房是单位给职工的专属福利,只能是父母自己买的。子女的出资只能当作对父母的债权来看待。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分房改房的产权,只能拿着借条和转账记录去另案起诉要回这笔钱。想保住出资份额就得在买房的时候让父母写借款协议并做公证。 不少人为了避税或者隔离风险把新房直接写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虽然看起来省事儿了但隐患很大:房子归孩子所有了就成了孩子的个人财产离婚分不到;父母要卖或者抵押房子得看是不是为了孩子治病、上学等必要花费;万一孩子以后不赡养老人想要收回房子简直比讨债还难。说白了把房子写进孩子名下就是把处置权和继承权都提前交给了孩子。 最后给准备掏钱买房的父母提个醒:不管是借钱还是送东西最好有书面证据或者银行备注用途;多方出资的时候要提前说好占比;对于那种政策性住房比如限价房、小产权房只能本人买的时候出资协议必须写清楚是债权关系不能随便写。房产不是冷冰冰的钢筋水泥是家庭情感的载体用协议借条公证把权利边界划清既能保护子女也能给自己的晚年留个底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