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遣返三名中国籍跨国犯罪嫌疑人 太子集团创始人陈志柬埔寨国籍被撤销

近期,柬埔寨内政部发布通告确认,柬方执法机关在跨国犯罪打击合作框架下,配合中方有关部门请求,已将3名中国籍人员逮捕并遣返,其中包括陈志(Chen Zhi)以及Xu Ji Liang、Shao Ji Hui。

通告并指出,陈志此前获得的柬埔寨国籍已于2025年12月依照《柬埔寨国籍法》并经王令程序正式撤销。

相关信息的发布,释放出柬方强化法治治理、加大跨境犯罪打击力度的明确信号。

从“问题”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跨境犯罪链条近年来向境外转移、向数字空间渗透,呈现组织化、产业化特征:上游以招募、引流、技术支持为牵引,中游以支付结算、虚拟资产洗钱为支撑,下游以话术剧本、冒充身份、远程操控实施诈骗。

受害者跨区域分布,资金流、信息流与人员流交织,案件处置往往牵涉多国司法协作与证据共享,单一国家难以独立完成全链条打击。

此次遣返行动,折射出跨境违法犯罪治理正在从“单点清理”向“协同攻坚”延伸。

从“原因”分析,一是跨国犯罪活动对地区治理与社会安全构成直接冲击。

电诈案件不仅造成财产损失,也易引发暴力控制、非法拘禁、人口贩运等次生犯罪,影响社会秩序与营商环境。

二是区域国家在执法与司法层面的合作机制不断完善。

随着信息共享、联合行动、遣返移交等协作更趋常态化,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国籍、居留、跨境流动设置“保护伞”的空间被压缩。

三是法治化治理思路强化。

柬方依据国内法律程序处理国籍问题并公开通报,体现以法律制度为依据、以程序正义为保障的治理导向,有利于提升执法公信力与政策可预期性。

从“影响”层面看,此类行动至少带来三方面效应:其一,形成对跨境电诈犯罪的现实震慑,增强潜在犯罪主体的违法成本预期,削弱其在境外落脚与周转的安全感。

其二,有助于切断“人员—据点—资金”链条的关键环节,通过抓捕、遣返与后续侦办的衔接,推动案件向组织者、技术骨干、资金通道等核心要素深挖。

其三,有助于维护地区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与投资环境。

电诈产业对合法经济活动具有明显挤出效应,治理力度提升将推动相关地区更聚焦实体经济与规范服务业发展。

从“对策”角度,推进跨境电诈治理需在“打、防、治、管”上同向发力:在打击上,持续深化情报共享、证据协助和联合执法,推动对重点团伙、重点园区、重点通道的精准清剿;在预防上,强化公众反诈教育与风险提示,提升对冒充公检法、投资理财、虚假客服等高发类型的识别能力;在治理上,围绕资金链开展穿透式监管,加强对异常跨境资金流、虚拟资产交易、第三方支付与地下钱庄的综合整治;在管理上,完善跨境人员流动与居留管理规则,推动对涉诈高风险行业、重点场所的合规检查与常态化监督。

同时,强化对受害者救助与跨境追赃挽损机制建设,提升治理的综合效果。

从“前景”判断,随着联合打击行动深入推进,跨境电诈犯罪可能出现“转移阵地、分散窝点、线上化更强”等新的演变趋势,治理也将更强调法治化、机制化与科技化协同。

一方面,各国将持续在遣返移交、司法协助、资产追缴等领域提升协作效率;另一方面,跨境犯罪治理将更加重视源头预防与结构性治理,通过压缩灰色产业链生存空间、提升数据与金融监管能力来巩固成果。

柬方公布数据显示,2025年6月下旬至12月中旬,相关联合行动在柬全国范围内开展,共拘捕涉嫌参与网络诈骗人员4983人,涉案人员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4039人已依法遣返原籍国。

数据表明,跨国执法协作正在从阶段性行动走向更具持续性的制度安排。

陈志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说明,在全球化时代,任何跨国犯罪分子都无处遁形。

中柬两国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上的深度合作,既维护了两国人民的合法权益,也为国际执法合作树立了良好范例。

这一成果启示我们,只有各国执法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维护法治底线,才能有效遏制跨国犯罪活动,保护广大群众免受诈骗侵害。

未来,中柬两国应继续深化这一合作机制,在信息交换、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构建更加坚固的反诈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