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最近发了篇文章,聊了网友想要给因公殉职的援疆干部贺娇龙立塑像的事儿。文章先是表示理解大家的心情,这种想借立像缅怀的想法是人之常情。这么一来,很快就拉近了和提议网民的距离,让后面的话听起来更顺耳。接着文章援引相关法规和程序要求,讲了公共空间立塑像需要慎重的原则。这不是生硬灌输条文,而是把制度规范当作公共决策的框架来呈现。这么一说,拒绝的理由就显得更有公信力了。文章不仅解释了不能立像的原因,还给出了替代方案。就像云南月季新品征名活动那样,“娇龙”这个名字受到大家的欢迎,觉得挺温馨有诗意的。这种替代性方案给了大家一个具体的情感释放出口。总体来说,这个回应的成功就在于准确把握了公众情绪脉搏,把“情、理、法”结合起来了。先肯定情感再讲道理让公众更容易接受不同意见。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官方沟通要有温度、有理性、有建设。新时代的舆论引导不仅要坚守原则还要注重方式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