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横跨十五年的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近日陕西省淳化县人民法院马家法庭画上圆满句号。2026年3月12日,经过承办法官邵立霞的细致调解,原告张某与被告某村委会就拖欠工程款问题达成一致,双方签署调解协议,结束了这场旷日持久的法律争端。 问题:长期纠纷影响当事人权益 2008年4月,张某承包了淳化县某村委会的搬迁工程。工程完工后,双方于2010年5月结算,村委会出具欠条确认债务。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款项迟迟未能支付。张某多次催讨未果,最终于2025年1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因:多重因素导致矛盾积压 分析此案长期未能解决的原因,既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性,也有基层治理中的沟通不畅。一上,村委会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及时履行债务;另一方面,双方缺乏有效协商机制,导致矛盾逐渐加深。此类纠纷在农村地区并非个案,反映出基层经济活动中合同履行和权益保障的薄弱环节。 影响:司法介入化解社会矛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邵立霞并未简单采取判决方式,而是将调解作为优先选择。她深入梳理案情,多次与双方沟通,从法律和情理角度疏导对立情绪。2026年3月12日的庭审中,法官抓住争议焦点,促成双方就付款金额和期限达成一致。该结果不仅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村委会因强制执行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 对策:多元化解机制显成效 淳化县人民法院近年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注重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本案的成功调解说明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促进了社会关系的修复。法院通过此类实践,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解决路径。 前景:基层法治建设需持续发力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农村经济活动的增多可能带来更多合同纠纷。司法机关需继续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能力,同时推动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此外,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和纠纷调解机制,也是预防类似矛盾的关键。
这起长达十五年的纠纷得以化解,展现了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的结合。它表明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秩序、促进和谐。在基层纠纷中,调解此传统方式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当法官用专业和智慧倾听、引导时,法治才能真正深入人心。这样的案例虽小,但对推进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