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多部门联动实施减排管控

记者1月13日从滨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根据最新气象及环境监测数据分析研判,该市自13日起将经历一次明显污染过程。

为有效应对不利气象条件,保障公众健康,滨州市于1月12日2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次日12时正式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机制。

此次污染过程的形成,与当前静稳天气、逆温层出现、扩散条件转差等不利气象因素密切相关。

进入冬季以来,北方地区取暖需求增加,工业生产排放与机动车尾气叠加,加之大气自净能力减弱,极易在短时间内形成污染物累积态势。

滨州市作为工业基地,面临的大气环境治理压力尤为突出。

针对这一严峻形势,滨州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分类施策、精准治污的应对策略。

在公众防护层面,当地要求儿童、老年人及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同时叫停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安排,将健康风险降至最低。

在污染源头管控方面,滨州市推出多项倡议性与强制性措施相结合的减排方案。

倡导层面,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绿色出行,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使用;城市公交系统相应增加运力投放,优化班次安排,为市民低碳出行提供便利条件。

强制减排措施则更为严格细致。

按照要求,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需削减20%以上,其中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合计减排幅度不低于40%。

纳入应急清单的工业企业须严格执行橙色预警级别的限产停产规定。

扬尘治理方面,矿山、砂石料场等全面停止露天作业,建筑工地除应急抢险项目外禁止土石方施工、拆除作业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活动。

城市主干道及重点路段在常规保洁基础上,显著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移动污染源管控同样从严从实。

未配备密闭装置的煤炭、渣土、砂石等运输车辆一律禁止通行;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矿山、港口、物流企业,除民生保障类外,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城区范围内对老旧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及拖拉机实施通行管控。

执法部门同步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此次应急响应体现了滨州市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通过构建涵盖固定源、移动源、扬尘源的全方位减排体系,当地力争在最短时间内遏制污染态势,保障空气质量尽快改善。

相关部门表示,将密切跟踪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应急措施级别,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既是对短期不利气象与污染累积的“及时刹车”,更是检验城市精细化治理能力的“压力测试”。

把应急措施落实到每一项清单、每一个工地、每一辆车,并以更长期的结构减排和绿色转型巩固成效,才能让“蓝天保卫”从阶段性应对走向常态化提升,持续增进群众获得感与健康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