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小纠纷升级为夺命案件,暴力对抗触碰法律底线; 据受害者家属介绍,2024年9月27日,榆林市靖边县某村发生一起严重刑事案件:56岁的姬某利玉米地发现亲属姬某娥疑似盗取玉米后,用手机拍摄视频留证。随后,姬某娥的丈夫王某飞赶到现场,持约1.5米长、较粗木棍多次击打姬某利头部,致其倒地。邻居陈某新路过发现异常准备报警时,同样遭王某飞殴打致死。案件发生后引发当地社会关注。2025年6月20日案件一审开庭,2026年1月21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王某飞死刑。家属表示,希望依法严惩犯罪、还逝者公道。 原因——法治观念薄弱与情绪失控叠加,矛盾处置方式错位。 从案件表面看,起因是农作物取用引发的邻里与亲属纠纷,属于基层社会常见矛盾类型。但案件最终演变为两人死亡,说明当事人选择了以暴力“解决问题”的极端方式。其背后往往有多重因素交织:一是部分地区仍存在“家里事、村里事靠私了”的惯性思维,遇到纠纷不愿走正规渠道,反而诉诸对抗;二是情绪管理缺失,面对被拍摄、被指认可能产生强烈羞辱感与报复心理,在冲动驱使下实施严重暴力;三是农村熟人社会中边界感不足,矛盾易在亲属关系、邻里评价与面子压力中迅速发酵;四是对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后果认识不足,低估法律惩处力度与不可逆代价。 影响——生命与公共安全受损,基层秩序和社会心理承压。 该案的直接后果是两条生命逝去、两个家庭长期创痛,社会代价沉重。同时,“邻居欲报警也遇害”的情节具有典型警示意义:暴力一旦失控,不仅侵害特定对象,也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扩散性风险,压缩群众“敢报警、愿制止”的安全感。对基层治理而言,此类案件会加剧对乡村纠纷治理能力的拷问,提醒各地必须把矛盾风险识别、纠纷调解与法治教育做在前面,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对策——依法严惩与源头预防并重,完善纠纷化解链条。 一上,司法机关依法惩处恶性暴力犯罪,体现对生命权的保护和对严重犯罪“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有助于形成震慑、稳定预期。对于家属关切的对应的责任追究问题,应当以证据为中心、严格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规范,既不放纵犯罪,也不以情绪代替证据与法律。 另一方面,基层治理需要把“预防端”做实: 其一,完善村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对土地、农作物、邻里边界、家庭财产等高频纠纷建立台账,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其二,加强法律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以案释法、巡回审判、法治讲堂等方式,把“冲动一秒、代价终身”的后果讲清楚;其三,健全多元调解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司法所、派出所、网格员等联动作用,让群众遇事有处说、有人管、能解决;其四,强化对高风险人群和重点矛盾的干预,对曾有暴力倾向、长期积怨或纠纷升级迹象的,应及时开展劝导、告诫乃至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极端事件发生。 前景——从个案惩治走向制度化治理,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走深走实。 近年来,乡村社会结构与利益关系更趋多元,纠纷类型更复杂,基层治理面临新挑战。此案再次提示:对农村地区常见的财物纠纷、亲属矛盾,不能简单视作“家务事”,而要纳入风险治理视野,形成“法治引导—调解介入—行政协同—司法兜底”的闭环。随着法治乡村建设、平安乡村建设持续推进,依法办案与源头治理协同发力,有望更压缩暴力解决纠纷的空间,让群众在遇到矛盾时更愿意选择法律途径和理性方式。
这起玉米地边的悲剧,既是个人法律意识缺失的恶果,也是乡村治理必须解决的难题。法院的判决不是终点,如何构建农村法治防护网,让纠纷回归理性解决轨道,将成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法治与文明的共同进步,或许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