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二战的标志性武器嘛!它是二战的标志性武器嘛!

先从太平洋的热带雨林说起,你看那密集的“哒哒哒”声划破空气,日军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密密麻麻的子弹击倒了。手持汤姆森冲锋枪的美军士兵犹如猛虎下山,把敌人的防线撕得粉碎。士兵们开玩笑说,这是他们的“芝加哥打字机”,不仅成了二战美军的标志,更是近战战场上的致命利器。 这款枪最初可没什么战争背景。1919年,美国设计师约翰·汤姆森为了解决堑壕战中步枪射速太慢的问题,搞出了一个延迟后坐式自动武器。结果还没等它派上用场,一战就结束了,军方不需要新武器,汤姆森只好转投民用市场。没想到它一下子成了黑帮的心头好。1920年代美国禁酒令施行的时候,芝加哥那帮黑帮分子拿着它在街上火拼,那独特的枪声听起来像打字机打字,“芝加哥打字机”这个绰号就这样传开了。当时报纸天天报道黑帮用这种枪干坏事,让它成了犯罪的代名词。 直到1941年珍珠港事件爆发,美国正式参战,汤姆森才有机会洗清恶名。在太平洋岛屿的丛林里近战,还有欧洲战场的巷战中,它靠着高射速和强大的近距离压制力表现抢眼。之前是黑帮的最爱,现在成了士兵们的保命神器。 要说这枪火力有多猛?每分钟能打出600发子弹!早期用20发或30发弹匣,后来为了能长时间作战,还弄了个50发或者100发的弹鼓装进去。它打11.43毫米的大口径子弹,扣动扳机时子弹就像泼水一样往外倒,几秒内就能形成一道密不透风的火网。瓜达尔卡纳尔岛战役中,美军海军陆战队拿着它清理日军地堡特别管用。日军的三八式步枪虽然射程远,但到了丛林近战的近距离根本来不及瞄准,全被汤姆森的弹幕给压得抬不起头。 不过这也有缺点:全枪重了快5公斤,再加上装满子弹的弹鼓,长时间背着对体力消耗很大。而且这子弹的后坐力很大,连射的时候准头容易飘掉,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才能用顺手。 二战结束后,汤姆森逐渐退出了现役但没完全消失。在很多电影里都能看到它的身影。《风语者》里尼古拉斯·凯奇抱着它冲锋的样子特别霸气;《拯救大兵瑞恩》里奥马哈海滩登陆时的枪声也是它的杰作。电影里为什么总爱用它?因为它是二战的标志性武器嘛!那方形机匣、圆滚滚的弹鼓再配上粗粗的枪管一看就很有辨识度。 现在的收藏家都把它当成宝贝了。一把保存完好的原版枪在国际上能卖好几个万美元呢。它不光是一件武器还是那段历史的见证者——从黑帮斗殴到战场厮杀的传奇转变全都浓缩在里面了。当我们在电影里看它喷着火舌的时候,看到的不仅是它的威力更是一个时代的记忆——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里“芝加哥打字机”用自己的方式写下了属于自己的传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