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给婚外情人的244410元送钱被法院判下来

就在2022年9月,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刚刚审结了一个案子,这事挺让人长见识的。话说原告寇某在收拾丈夫王某的遗物时,无意间翻出了很多转账记录。她这才惊觉,自2020年起,王某就和一个叫谢某的人有不清不楚的关系。更让人意外的是,从2020年1月到2021年12月,王某往谢某的账户里转了好多钱,一共加起来有24.6万多呢。 寇某拿着这些证据把谢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认定这笔钱是无效的,得退回来。法院审理后觉得,这事得弄清楚这钱到底是咋回事。首先,双方聊天记录里“520”、“1314”这种数字组合出现了好几次,再加上那些暧昧的话,说明他们俩确实有不正当关系。这种行为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说的夫妻要忠诚的规定。 接下来看这笔钱的性质。法院说,这些钱都是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转出去的,没证据证明是王某的个人财产,那肯定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了。按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处理大笔钱必须得商量着来,或者是家里过日子的开销才行。可王某直接把一大笔钱无偿给了婚外情人,既没跟老婆寇某商量,也不是为了家里日常开销,这就是私自处理共同财产。 更重要的是,这种送钱的行为是建立在婚外情的基础上的,不光违背了社会公德,也损害了寇某的合法权益。所以按照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本来就不合法,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既然赠与无效,那谢某就不能留着这笔钱,得全部退回去。 至于退多少钱,法院也挺细心得核算过了。因为被告微信名叫“理疗”,王某在2020年7月3日之前还有不少扫码付款的记录,所以法院觉得这部分钱可能是在谢某那里花掉的日常消费,就不算在退回的数额里了。 最终法院判了:王某送给谢某244410元的这个行为无效,谢某必须把这笔钱还给寇某。还得算上利息呢,从案子受理那天开始算,按照当时的LPR利息来算。 这事儿判下来挺有意义的。西充县人民法院通过这次判决告诉大家:法律要保护合法的财产权益和家庭文明风尚。像这种想借婚外情来分财产的人,最后肯定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