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新时代的重大战略任务,法治建设是其重要支撑。陕西法院深刻认识到,基层法治需求的满足直接关系到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农业农村发展的质量。面对这个现实课题,全省法院系统主动作为,将司法职能与乡村振兴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了具有陕西特色的法治护航模式。 矛盾纠纷化解是维护乡村安宁的首要任务。在商洛市商州区牧护关镇,法院创办的"护农法庭"已成为基层司法服务的创新典范。法官们不再局限于法庭内的审判,而是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就地处理涉及耕地界限、邻里纠纷等常见农村纠纷。去年春耕期间,两名村民因耕地边界问题产生争执,法官及时赶到现场,卷起裤腿踏入泥地,现场丈量核对,经过耐心调解使双方握手言和,随后还在田边开展普法教育,让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村民心中。这种做法充分反映了司法为民的理念,也大幅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和满意度。 陕西449个基层人民法庭运用前沿阵地优势,构建起覆盖城乡的多元解纷网络。通过巡回审判、线上服务、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把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讨论会议纪要》等规范性文件,统一司法裁判尺度,推动涉农纠纷依法妥善化解。这些举措的实施效果显著,2021年至2025年,全省法院共审理涉农民事纠纷案件26720件,其中2025年较2021年下降28.63%,充分说明法治手段在维护乡村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美丽乡村建设离不开法治的维护与保障。在三原县大程镇,农村污水无序排放曾严重影响村民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法院没有简单判决了事,而是深入实地勘查调研,通过判决合理确定整改内容和期限,督促镇政府建成农村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持续跟踪协调确保设施落地使用。这种"惩罚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既维护了法治权威,又实现了生态环保目标。 全省法院推广"河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共同推动重点流域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在镇坪县,法院巡回审理涉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承办法官向旁听村民普法,让守护绿水青山的理念深入人心。2023年以来,类似的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已开展68次,全省法院累计发放环保普法资料7万余份。"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实践模式,提高了基层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在洛川县和富县等苹果主产区,法院创办的"苹果法庭"已成为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通过建立涉农产业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纠纷司法认定标准等举措,为果农和涉农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有力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了产业健康发展。这种因地制宜、服务产业的司法实践,充分体现了法治对乡村经济发展的赋能作用。
乡村振兴需要法治护航。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把法律规则转化为具体实践,让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法治根基越牢固,乡村振兴之路就越稳健,陕西乡村的发展也将更具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