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围绕票务“代拍”服务的争议,正从单纯的消费纠纷延伸到平台竞争秩序的治理。演出、赛事等活动热度上升,抢票难、票源紧张催生了代拍需求。一些平台以“高成功率”“团队代抢”等表述吸引消费者委托下单。但随之而来的技术抢票、干扰交易系统、误导宣传等问题频发,不仅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也挤压守法经营平台的空间,影响票务市场的公平竞争。 原因——本案反映出“需求旺盛、技术门槛降低、流量竞争激烈”叠加带来的风险。一上,热门票务供需矛盾突出,消费者对“提高成功率”的服务确有需求;另一方面,自动化脚本、批量操作等手段容易被滥用,个别经营者将其包装成“服务能力”,平台规则边缘甚至越线逐利。更值得警惕的是,若平台在商业模式上把“成功率”作为核心卖点,容易对商家形成“必须抢到”的压力,进而诱发以不正当技术手段达成目标。加之部分宣传缺乏可核验依据,通过夸大能力争夺交易机会,深入放大市场失序风险。 影响——法院判决表达出清晰信号:平台不能以“仅提供信息撮合”或“商家自行操作”为由规避竞争法义务。北京互联网法院在丽泽巡回审判点审理该案时,结合行为方式与主观认知等因素认定:平台经营者在明知对应的商家可能基于成功率要求采取技术抢票的情况下,仍制作发布涉及特定票务平台的抢票信息,并在流程设置中将相关票务平台纳入可选择的代拍对象,客观上与商家形成分工配合,妨碍他人平台正常运行秩序,构成网络不正当竞争。另外,对“成功率高达90%”“一次多团队帮抢”等表述,法院认定其缺乏事实基础,容易使消费者对服务能力产生误认并据此作出交易选择,从而挤占诚信经营主体的交易机会、扰乱票务市场竞争秩序,构成虚假宣传。一审判令停止相关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判赔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目前判决处于上诉期,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对策——治理代拍乱象,需要司法裁判、行业自律与平台治理共同推进。对平台经营者而言,应把合规放在产品设计前端:一是不得引导、默许或变相支持针对他人平台的技术对抗行为,强化商家准入、行为审计与异常识别;二是宣传应建立证据链和可验证机制,避免以无法证实的数据或成功率承诺引流;三是完善用户告知与风险提示,明确服务边界与责任承担方式。对票务平台与活动主办方而言,可通过优化实名制、排队机制、异常流量防控与风控策略,减少技术抢票的空间。对监管部门与行业组织而言,可推动更具可操作性的合规指引与惩戒机制,促使市场竞争回到服务质量、技术安全与诚信经营上来。 前景——作为丽泽巡回审判点受理的首件涉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本案具有示范意义:一上,“巡回审判+示范区法治服务”有助于将审判资源更贴近新业态集聚区域,提升企业获得司法服务的便利性;另一方面,本案对平台经营边界、技术干预的竞争风险以及宣传合规底线作出更明确提示,将对同类商业模式形成规范与引导。可以预见,随着网络交易场景持续扩展,涉及数据、算法与平台治理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仍会增多,司法将通过个案裁判不断丰富规则供给,推动形成更可预期、可执行的市场秩序。
该案的审理不仅是对个案纠纷的处理,也为数字经济场景下的平台经营与竞争规则划出了更清晰的边界;面对技术创新与商业伦理的碰撞,司法通过明确合法与不当的分界线,既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为新业态的规范发展留下空间。在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过程中,此类判决所确立的规则将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明确的指引,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