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呼吁以法律手段破解"扶不扶"困局 无证据索赔行为或将面临敲诈勒索指控

问题——“扶不扶”之困折射公共道德与法治实践的双重考题 街头有人摔倒,旁观者迟疑的场景并不陌生。公众的顾虑并非“不辨善恶”,更多是担心施救被误解甚至被反咬,进而陷入取证困难、纠纷缠绕和高额索赔。少数案例网络上反复传播,继续放大焦虑,让“伸手救助”在一些人眼中成了高风险选择。如何让善意不再被成本压垮,已成为社会治理必须回应的现实问题。 原因——取证薄弱与不当调解叠加,导致“低成本讹诈”有机可乘 专家认为,“扶不扶”难题反复出现,主要集中在两点:其一,证据链薄弱。部分路段监控缺失,现场证人不愿作证,当事双方说法相互冲突,纠纷很容易陷入“各说各话”。其二,个别地方为尽快平息矛盾,倾向用“人道补偿”“各退一步”的方式调解了结。看似省事,却可能形成错误激励:施救者为减少麻烦被迫让步,恶意索赔者即便缺乏证据也可能获利,最终造成“作恶成本低、行善代价高”的预期偏差。 影响——社会信任被侵蚀,公共互助能力被削弱 从长远看,如果善意缺少制度性保护,社会将付出更高的隐性成本:一是公共互助链条变弱。遇险不敢扶、不愿救,容易延误救助时机,增加伤害风险。二是治理与司法资源被占用。无根据索赔引发的反复调解、诉讼和舆情对立,会持续消耗基层治理与司法资源。三是社会信任下滑。个体在不确定性中选择自保,公共空间的安全感与凝聚力随之下降。专家指出,信任受损后的修复成本,往往远高于个案赔付本身。 对策——回归法治与证据规则:无证据索赔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法学界人士表示,法律对紧急救助已有明确导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设置责任豁免,目的就是减少公众顾虑。纠纷处置则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等基本规则:主张他人侵权并要求赔偿的一方,应提供相应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对“要价很高却拿不出证据”的情形,不能用简单调解替代事实查明,更不能把“息事宁人”当作默认选项。 需要指出,有专家提出,若当事人编造事实,通过报警投诉、舆论施压等方式要挟施救者支付财物,且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可能触及刑法中敲诈勒索的对应的规定,应由公安机关依法甄别处理。业内人士强调,将无根据索赔纳入法治轨道,并不是否定对伤者的救助,而是要把责任边界说清楚:救助归救助,责任归责任;同情不能替代证据,善意不应成为被索赔的理由。 在操作层面,专家建议公众施救时尽量规范流程:第一时间拨打120并报警;尽量在公共区域施救并尽可能保留现场;条件允许时请周边群众见证,或用手机记录关键过程;如需协助送医,可通过警方或医护人员完成交接,并保留票据和沟通记录。各地也可结合实际,完善公共区域视频覆盖、快速取证机制和证人保护措施,减少“说不清”的空间。 前景——以制度确定性托举社会善意,推动形成“敢为善、善可为”的治理闭环 多位专家认为,破解“扶不扶”不能只靠道德呼吁,更要靠制度支撑。一上,要加强对见义勇为的表彰、救助和法律援助,让善行得到看得见的保障;另一方面,对恶意讹诈、虚假索赔应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随着民法典规则更深入人心、执法司法尺度更趋统一,以及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健全,公众施救的风险预期有望进一步降低,“扶与不扶”的两难也将逐步回到理性与法治轨道。

“扶不扶”难题的出现,反映出社会治理中法律规则落地与执行机制仍有短板;破解这个困局,需要法律手段与社会共识同步发力:一方面,让行善者得到明确保护;另一方面,对讹诈和虚假索赔依法追责、形成震慑。当见义勇为不再意味着高风险,善意才能更自然地流动。这既关乎个体的道德选择,也关乎社会信任与文明水平的提升。通过规则更清晰、执行更规范,我们有机会逐步化解这一长期困扰,重建更可信、更愿意互助的社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