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北京3月5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5日审查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将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作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的重点方向,提出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通过系统性政策安排推动人口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 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与老龄化并存的结构性特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总和生育率已降至1.3左右,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8%。人口形势的深刻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产生深远影响。因此,规划纲要草案将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作为核心任务,说明了国家层面对人口问题的战略考量。 生育支持政策上,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多项具有针对性措施。财政支持层面,将利用育儿补贴作用,并探索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策支持力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税收优惠方面,继续完善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直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医疗保障领域,通过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提升产前检查费用保障水平、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等举措,消除家庭生育的后顾之忧。 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是降低养育成本的关键环节。规划纲要草案明确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多渠道扩大服务资源供给,解决0至3岁婴幼儿照护难题。该阶段恰是职业女性面临工作与育儿平衡压力最大的时期,完善的托育服务不仅能减轻家庭负担,更有助于提升女性就业率和生育意愿。 营造生育友好环境上,规划纲要草案体现了政策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教育领域,支持多子女家庭子女同校就读,降低家庭接送成本和时间成本。住房保障方面,明确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购房政策上给予优先支持,回应了住房成本高企对生育决策的制约。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纲要草案将生育支持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统筹考虑,提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通过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营造丰富多彩的老年生活,构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社会环境。这种全生命周期的政策设计,既着眼当前生育率提升,也为未来人口结构调整预留空间。 从国际经验看,发达国家应对低生育率普遍采取经济补贴、托育服务、弹性工作等综合措施。我国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的政策框架,既借鉴了国际有益经验,又结合了中国国情,强调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人口发展是国之大者,也是民生之本。规划纲要草案以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为切入点,以完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为主线,兼顾“幼有所育”与“老有所养”,说明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政策力度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服务温度,把制度设计落实到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上,才能更好托举家庭的美好生活,也为中国式现代化夯实更坚实的人口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