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波带着一群同伙跑到境外,弄了个假的平台,假装能在中国投资“伦敦金”,把好多个中国人骗去投钱。最后统计下来,一共害了1789个人,让人家损失了2.8亿多块钱。就在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开了个发布会,把他们怎么打击电诈的情况说了一下。其中提到了一个特别典型的案子。有14个人专门搞虚假理财,让上千人赔了2.8个亿,结果这14个人全都被抓了,判了刑。这个事是这样的,余某波他们弄了个叫“创利丰金业”的平台,说是能做黄金交易。他们跑到国外建了个窝点,找了熊某钦、谢某还有别的13个人一起干活。这帮人装作很懂行的老股民,在网上加好友筛选被害人。先把人拉进群里或者直播间,发一些假的赚钱截图,说跟着“指导老师”炒黄金就能赚钱。骗人家在那个假平台上交易之后,资金就转到第三方支付平台里转来转去,最后进了他们的账户。“创利丰金业”平台就跟余某波分钱。这一套下来一年时间,让1789个人赔了2.8亿多块钱。这个案子先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过了,后来又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了。现在判决已经生效了。法院觉得余某波这帮人就是想把钱骗过来自己吞了,数额特别大,所以都定了诈骗罪。余某波是领头的那个,以前也干过电诈,跑了以后又去国外接着干坏事,这次骗的钱最多、最狠。虽然他后来主动退钱又立了功,但情节太恶劣了,还是判了无期徒刑。熊某钦他们几个根据各自干的坏事轻重分别判了13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查扣到的7381万多块钱财物按比例退还给了受害人。这是个跨境的骗局,“荐股引流”加上“虚假投资”。大家分工合作,拿高收益当诱饵勾引人上当。通过扮成老股民、搞明星导师、假装赚钱这些手段一步步把受害人套进去。咱们国家法院一直坚持“打团伙、挖主犯”,对那些跨境作案的头头重罚。这也提醒大家:那些陌生推荐股票的、号称理财老师的全是套路;别被高利息蒙了心;小心本金都被掏空;投资理财认准正规渠道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