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离婚纠纷背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面临现实考验。近年来,家事纠纷呈现情绪化、碎片化特点,夫妻矛盾往往由日常琐事、育儿理念分歧引发,争执升级后容易演变为离婚诉讼。该过程中,涉诉儿童常处于信息不对称与情感拉扯之中:一上难以理解父母冲突的原因,另一方面又承受分离焦虑与安全感下降等心理压力。玉环市人民法院港南人民法庭在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时发现,6岁男孩“小新”(化名)因父母长期争吵频繁哭泣——最大的心愿是“妈妈回家”——儿童情绪状态成为案件处置不可回避的重点。 原因——冲突并非“不可调和”,关键在沟通失效与育儿分歧积累。承办法官走访了解到,双方并无严重原则性矛盾,主要矛盾集中在家庭事务分工、教育孩子方式等问题上,因长期缺乏有效沟通而反复冷战、争吵,最终出现分居。女方在激烈争执后回到娘家,强调“对方不认错不改变就不回去”;男方则因不堪争执提出离婚。事实表明,这类家事矛盾常见于家庭角色期待不一致、情绪表达方式单一、亲职能力不足等因素叠加,若缺少外部专业支持,极易陷入“争吵—对抗—诉讼”的循环。 影响——对孩子的伤害具有隐蔽性与长期性,家庭治理失序也会放大社会成本。家庭关系紧张时期,儿童可能出现睡眠、学习注意力、行为退缩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其对亲密关系与规则秩序的认知可能受到长期影响。若父母将冲突压力转嫁到孩子身上,或以孩子作为情绪博弈的工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风险将明显上升。另外,家事纠纷若仅止于“一判了之”,矛盾可能在判后继续发酵,进而引发抚养、探望、监护等新的争端,增加司法与社会治理成本。因此,把涉诉儿童保护嵌入审判全过程、延伸至判后修复,成为基层法院探索家事审判改革的重要方向。 对策——依法裁判与教育矫治并重,协同机制把“事后救济”前移为“过程防护”。在该案处理中,法庭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作出不准离婚的裁判。同时,为促使当事人提升家庭责任意识、改善亲子与夫妻沟通,承办法官在送达裁判文书时同步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当事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家庭教育培训课程并履行监护职责。为避免措施停留在纸面,法庭将涉诉儿童纳入与妇联共同开展的跟踪回访行动,对家庭监护与儿童生活状态开展周期性评估。2024年5月起,当地引入妇联与开放大学相关机构的亲职教育资源,组织当事人参加“家法码”亲职教育指导课程,由家庭教育指导师围绕家庭教育、亲子沟通、冲突管理等内容进行系统指导,帮助双方建立更适合孩子成长的沟通方式与家庭氛围。课程结束后,法官观察到分居僵局出现松动,当事人携孩子共同返家,表达出关系修复的积极信号。 前景——从个案守护到机制完善,基层家事审判将更强调“儿童利益最大化”与社会协同治理。实践显示,涉诉未成年人保护不只是个别案件的温情处理,更需要制度化的工作闭环:庭前调查评估、庭中释法明理、庭后教育指导与跟踪回访相衔接,并通过妇联、学校、社区及专业机构形成支持网络。春节前,法庭再次入户回访,对照评估指标与家长交流,提醒关注孩子在父母关系紧张期的情感需求与心理波动,尽可能减少负面影响。这种以儿童为中心、以修复为导向的家事治理路径,有助于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也为构建更完善的家庭教育支持体系提供了基层样本。可以预期,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制度不断落地,家庭教育指导令、亲职教育课程、跟踪回访等措施将更加常态化、规范化,推动形成“司法引导+社会支持+家庭自觉”的综合治理格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这起案件的处理启示我们:司法裁判不仅要有法律硬度,更需人文温度。在家事审判领域探索"柔性司法",将法律刚性与教育柔性相结合,才能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深入实施,类似创新实践将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多有益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