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退休竟然没拿到年终奖?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出手了,依法维护了员工的权益,还把企业的不当行为给纠正了。案子是2021年的,员工离退休只剩十天就提出了离职。公司因为员工马上要走,干脆不发考核通知,直接拒发2021年度的年终绩效奖金。这事儿让大家看到,有些企业行使自主权的时候,可能把劳动者的权益给忘了。 调查发现,这家公司年初发的考核通知里写得很清楚:“已经提过离职的员工不能参与考核;奖金发之前提离职的,奖金也不参与分配。”可问题是,这个规定压根没跟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过,也没跟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过。法院审理后认为,这种涉及钱袋子的大事,没走民主程序,对劳动者来说就没啥法律约束力。 两级法院都发话了,奖金属于工资的一部分。虽说法律没强制规定必须发年终奖,但企业在用权的时候得讲合理合法。这个案子里,员工全年的活儿都干完了,离职的时间和退休日子正好碰一块儿。企业搞个“默认排除”,把人参加考核的权利给剥夺了,这既不公平,也不符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精神。 主审法官说,企业定绩效考核制度得注意三点:第一得走民主协商程序保证合法;第二考核标准得客观公正不能乱来;第三对退休这些特殊情况要设置特殊机制。建议企业搞个分层分类的考核体系,像退休这种非主观原因离职的员工,专门弄个考核和发奖的方案出来。 这个判决挺有示范意义的。现在人口老龄化严重了,处理好退休员工的权益问题特别紧迫。法院通过这次裁判保护了临近退休的人,也给企业管人事提供了明确的指引。预计以后会有更多企业主动去完善制度。年终奖不光是钱的事儿,还是企业价值观的体现。这事儿告诉我们,企业不能光看钱袋子大不大,还得讲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企业自己把法律规定变成管理规矩。只有这样企业和员工才能一起发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