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公司强迫客户找“黄牛”处理并收取费用

19岁的小江在2月24日到3月4日这段时间,先后在江西叁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了三次车。第一次是2月24日,租金578元加上押金2000元,一共是2578元;第二次是2月25日,租金700元加上押金2000元,总共2700元;第三次租车是3月2日和3月3日。3月3日凌晨他不小心闯了红灯,结果被罚100元还扣了6分。还车的时候他直接和公司说,自己驾照还有12分可以处理违法,但公司说行驶证在总公司不让他自己弄。到了3月4日小江问为什么第二次的押金还没退回来,公司说因为第三辆车还没查出问题,就把两笔押金给“捆绑”了。3月5日他又去问为什么不退还以前的押金,公司说处理好了违法才能退,并且拒绝让他用自己的驾照扣分。 后来公司说因为他闯红灯被扣了6分,按照1分300元的标准,直接从押金里扣掉1800元。除此之外还有行政处罚100元,最后退给小江2100元。小江觉得很奇怪,自己驾照明明还有分可以扣,怎么能强行按300元一分计算呢?他后来找过当地警方和市场监督局反映情况,得到的回复都是让他去法院起诉解决。 叁玖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租的车大多都是转手的二手车,来源比较复杂。为了防止出现行驶证丢了或者没法用自己驾照扣分的情况,他们在出租前就跟客户说好,一旦发生违法就得按1分300元从押金里扣钱。他们也会找“黄牛”来处理这些分。工作人员还拿出了一份注意事项给记者看,上面确实写着“因有些车辆可能超证,不支持自行提供驾驶证扣分,违法按300元1分处理”。 律师张晓静认为这个纠纷的核心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公司在处理违法环节设了障碍。交通违法的主体明明是小江本人,他为什么不能用自己的驾照扣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记分属于行政责任不能转让。如果租车公司强迫客户找“黄牛”处理并收取费用,这种约定很可能因为违法而无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也明确禁止买卖分数的行为。 如果按照公司的规定每1分扣300元来计算,小江这次闯红灯被记6分一共要扣1800元;加上罚款100元;再加上他两次租车的押金各2000元;减去第一次租车花费的578元和第二次花费的700元;那么他最后剩下的钱就是2100元。至于那辆被扣掉的车还能跑多少公里?根据合同规定每天只能开300公里。 从2月24日租车到3月4日处理完纠纷期间,小江经历了从派出所到市场监管局的奔波却始终得不到解决;这种投诉无门的窘境让他陷入了两难境地:要么打官司太累;要么只能无奈接受损失。这一事件也暴露了租车行业中存在的一些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