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家住汉阴县的朱某入职紫阳县高桥镇的一家煤矿,开始当凿岩工。结果有一天,他在井下干活的时候,不小心从高处摔了下来,左根骨受了伤。朱某住院休养了好久,花了很多钱。经过人社部门的调查核实和工伤鉴定,这次事故被认定为工伤,朱某还被评了个九级伤残。可因为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和金额这些问题,朱某和煤矿方一直没谈拢。到了2026年3月,朱某没办法就去找了紫阳县高桥镇综治中心帮忙。结果高桥法庭的人也参与进来指导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耐心听朱某的话,给他讲道理。他们用大白话给朱某解释了工伤保险的政策和赔偿规定。法官还帮着算清楚医疗费、护理费这些应该赔多少,还有什么时候给钱。煤矿方也被说服了,双方最后达成协议:煤矿方答应在2026年6月12日前一次性给朱某25万元的赔偿款。协议签完后,法官还当场把协议拿去申请司法确认,确保这个协议能强制生效。 这个案子里,侯宜均、姚启明、志寿都在帮忙处理。高桥镇综合治理中心的枫桥经验在这里发挥了作用,成功把矛盾化解了。这次事件还体现了司法服务基层治理、保护群众利益的责任担当。作者是谢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