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欧盟工业加速器法案:设置投资壁垒违反国际规则,中方表示严重关切

欧盟委员会于3月4日颁布的《工业加速器法案》引发国际经贸界广泛关注。

该法案聚焦电池、电动汽车、光伏及关键原材料四大战略产业,要求外资企业在技术转让、股权比例、原材料本地化率及用工本地化等方面满足严苛条件,并明确规定对全球市场份额超40%的第三国投资者实施针对性限制。

分析人士指出,此类条款实质构成制度性歧视。

根据WTO最惠国待遇原则,成员国应平等对待所有贸易伙伴,而欧盟法案通过产能占比划线形成"针对性壁垒",其公共采购领域"欧盟制造优先"条款更显保护主义倾向。

统计显示,中国在上述领域产能占比普遍达50%以上,法案对中国企业的限制意图不言自明。

此次立法正值全球绿色转型关键期。

中欧作为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在气候变化领域合作成果丰硕。

2022年双边贸易额达8473亿美元,中国连续两年成为欧盟最大贸易伙伴。

专家认为,欧方此时抬高投资门槛,既不利于欧盟自身产业升级——中国新能源产业的技术优势和规模效应恰能弥补欧洲转型缺口,更将冲击本已脆弱的全球供应链。

德国工业联合会研究显示,若完全排除中国光伏组件,欧盟能源转型成本将增加30%。

商务部强调,保护主义绝非提升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以中国电动汽车产业为例,通过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不仅推动特斯拉上海工厂成为其全球效率最高生产基地,更带动博世、大陆等欧洲零部件巨头在华业务增长。

这种互利共赢模式值得欧方借鉴。

面对新形势,中方提出三点主张:一是敦促欧方恪守WTO规则,取消歧视性条款;二是建议建立中欧产业对话机制,通过协商解决分歧;三是重申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据悉,中国欧盟商会已向欧委会提交意见书,指出该法案可能引发"报复性措施"的风险。

在全球绿色转型加速推进的当下,任何以“优先”之名设置门槛、以“安全”之名排斥合作的做法,都难以成为提升竞争力的长期方案。

坚持多边规则、维护公平竞争、扩大开放合作,既是稳定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绿色技术普惠应用的共同责任。

中欧唯有在相互尊重与规则约束下妥处分歧、拓展合作,才能为世界经济复苏与低碳转型注入更确定的正能量。